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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延长主义
2011-12-02 10:14:43   来源:   点击:

    日治中期的殖民统治政策。与前期强调差异的特殊统治主义不同,乃指在殖民地采行同化政策、实施与内地相同的制度,从而促成帝国的统合。第一次世界大战後的殖民地独立风潮、以及1919年(大正8年)朝鲜三一独立运动,使得日本体认到殖民地统治政策改革的必要性,这个殖民统治政策转向的主要推手为1918年起担任首相的原敬,以及其在次年所任命的首任文官台湾总督田健治郎。原敬主张「制度先行」的渐进式内地延长主义,田健治郎也认为,统治台湾「其要在渐次教化台湾人,废除社会的差别待遇,遂为纯乎日本人,结局可及政治的平等待遇之事」。渐进式「制度先行」的内地延长主义藉由逐渐在台湾实施与内地相同的制度,消除殖民地与内地的差异、提升殖民地人民的水准程度,最终则让殖民地人民享有和内地人相同的政治待遇。

    「制度先行」的内地延长主义,也可以说是内地法律延长主义。於1921年公布、次年起实施的「法三号」,强调在台湾应以延长实施内地法为原则,殖民地特别法为例外,虽仍保留台湾总督的委任立法权,但予以严格的限制,并且创设了「特例敕令」的制度,可弹性调整内地法律以便实施於台湾。中央政府即於1922年发布几个重要的敕令,指定几项重要法律包括内地民商法、诉讼法、行政法,於次年起实施於台湾。不过,尊重台湾旧惯的法律政策也得到部分台湾人与日本人的支持,1920年代初期便曾经有过一场重要的民商法施行论争,论辩是否应将内地民商法实施於台湾、如欲实施则应有何限制或调整。最後的决定是,将内地的民商法从1923年起实施於台湾,但仅有关台湾人的身分事项则被排除在外,原则上仍适用台湾的习惯。1935年(昭和10年)起,为了进一步推动内地延长主义、且回应台湾地方自治联盟的诉求,在台湾实施初步的地方自治,并举行有限制的地方选举。

    中文关键字: 法三号 , 同化 , 田健治郎 , 民商法施行论争 , 地方自治

    英文关键字Title 3 , assimilation , Den Kenjirō , the controversy of the extension of Japanese mainland civil code and commercial code , local self-governance

    参考资料

    1. 春山明哲。1980。〈近代日本の植民地统治と原敬〉。收於《日本植民地主义の政治的展开(1895?1934年):その统治体制と台湾の民族运动》。东京:アジア政経学会。
    2. 若林正丈着,台湾史日文史料典籍研读会译。2007。《台湾抗日运动史研究》。台北:播种者。
    3. 王泰升。1999。《台湾日治时期的法律改革》。台北: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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