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毓良。2004。〈清代台湾的军事与社会:以武力控制为核心的讨论〉。博士论文,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
- 林虹妤。2007。〈金门与烈屿风土人文踏察:兼述一府二路三艋舺的「金门馆」和武科举考试〉,9:169-185。
- 林文龙。1999。〈台湾的科举及相关习俗〉。《社教资料杂志》,248:5-10。
通过童试者泛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分为三个等级:附生、增生、廪生。初过童试者为附生,通过每年举办一次的岁试者,升至增生、廪生。廪生为生员的最高等级,除了有资格取得廪饩(奖学金)外,最重要的是有资格参加科试。科试是乡试前的资格考,考取者才能前往省城,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乡试中试者,称举人。
要取得进士者,必须前往北京参加三年一次的会试。通过会试者称贡士,旋被带往紫禁城内,参与殿试。殿试中试者,称进士。进士的名次由皇帝钦点,分三个等级。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榜首称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榜首称传胪。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其榜首没有专称。功名最高的四个人:状元、榜眼、探花、传胪,合称「鼎甲」,皆入翰林院任职。其余进士或任京官或任外官,最起码可任七品的知县。通过乡试的文举人可授予七品的县丞、九品的巡检,武举人可自正六品的千总任职;若举人第三次会试不中,亦可经由清代独特的选官制度「大挑」,而出任职缺重要性较低之中缺、简缺的知县。
清代台湾文科科举从未产生鼎甲,武科科举则有一人上榜。总计二百多年间(1684-1895),共考取文进士29人,武进士10人(包括1名武探花);文举人251人,武举人297人(包括3名解元)。这些中举者因清廷有回避制度,必须分派到外省,不能在台任官。
中文关键字: 科举 , 状元 , 榜眼 , 探花 , 传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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