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宗仁。2003。〈「北港」与「Pacan」地名考释:兼论十六、七世纪之际台湾西南海域贸易情势的变迁〉。《汉学研究》,21(2月):249-278。
- 陈宗仁。2005。〈一六二二年前後荷兰东印度公司有关东亚贸易策略的转变--兼论荷兰文献中的Lamang传闻〉。《台大历史学报》,35:283-308。
- 陈宗仁。2005。《鸡笼山与淡水洋:东亚海域与台湾早期史研究》。台北:联经。
- 曹永和。1979。《台湾早期历史研究》。台北:联经。
16世纪下半叶航海人使用的针路簿《顺风相送》,有「六更见北港」之句,应是明代文献中最早有关北港的记载。北港在当时的文献中,大致有两种意象:一是福建人的渔场,一是海商(盗)的聚居地。
明朝官方为防止船只私装铅、硝等军用品到日本,规定福建渔船前往北港捕鱼须向官方申请船引。17世纪初期,由於鹿皮贸易、丝银的转运贸易,北港成为台湾海域重要的贸易据点,1619西班牙传教士马地内斯(Bartolomé Martínez)呼吁马尼拉当局占领北港,因为日本、荷兰与西班牙三股势力竞逐贸易,北港将是必争之地。北港一词也逐渐变成台湾岛的代称。
1620年代明朝文献强调北港是海贼聚居的巢穴,是台湾海域的岛屿;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来到中国沿海後,认识“Packan”的存在,亦认为是台湾岛的名称。1650年代初在台湾的荷兰人派使节团至广东,试图与「鞑靼人」的政权接触,在往来文件中,荷兰人或广东官方均称荷兰人管理的地方是北港。
1660年代荷兰势力逐步退出台湾海域後,北港地名逐渐被舍弃。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1726年刊行《新旧东印度志》,谓「原住民称这个大岛为“Pak-an”或“Pak-ande”」;清初中国官方或士人甚少使用北港一词,即使提及,则视为前朝地名,对它逐渐陌生而忘记其历史意义。
中文关键字: 北港 , 华商 ,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 , 福建渔民 , 渔场
英文关键字Paccna( North Port) , Chinese merchant , Dutch East India Company or VOC , Fujian fishermen , Fisheries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