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丢弃
2011-12-02 10:17:08   来源:   点击:

    原丢弃就是指在一个考古遗址里,过去人类所使用的各种器物例如石器、陶器等,以及他们在进行如制造工具、准备食物或是进行宗教仪式等各种活动的时候,所遗留下来的痕迹、器物或现象,在其原来被使用或进行活动的地方被弃置,就被称为原丢弃(如果是一些垃圾或废弃物,被过去人类清扫之後再统一弃置在非使用的地方,则称为二次丢弃)。

      考古学家在进行考古发掘工作时,要如何辨识出哪些东西或现象是处於原丢弃的状态呢?他们通常会观察被遗留下来的器物或现象在空间上的分布,以及这些遗留与过去人类在这个空间中所进行的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明显的关联性。例如:一个用来烹煮食物的区域,可能会遗留下火塘跟一些动物的骨头残渣,所以我们如果在火塘的周围发现有兽骨的遗留,应该就可以认定这些兽骨是煮食区域的初次丢弃现象;而如果这些兽骨是和一堆石器的废料或其他废弃物一起集中出现,那就有可能是有被人们清理之後再集中丢到某个地方,此种情形就不能算是原丢弃。各种器物与现象原丢弃的空间分布,有助於考古学家了解过去人类在那个空间里所可能从事的活动内容,亦可提供许多资讯让考古学者更进一步解释过去的各种人类行为,因此,辨识属於原丢弃的器物与现象,对考古学者进行後续的各种研究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

    在台湾考古学的例子中,长滨文化的八仙洞遗址可以被视为是一个具有原丢弃现象的例子:八仙洞遗址的地层内布满了打制石器以及制作打制石器所产生的石废料与碎片,考古学家在蒐集完这些石器之後,发现有些碎片可以加以组合,并且拼凑成完整的石材,由此推断在这个洞穴中,制造石器产生的废料就被遗留在原来进行活动的位置,而没有被丢弃到别的地方,因次可以说是原丢弃的结果。因为这些石器与废料为初次丢弃的遗物,所以就可以再做进一步的分析,而得知这个空间是一个被使用为制造石器的场所。

    参考资料

    1. 宋文薰
    2. 1969 <长滨文化-台湾首次发现的先陶文化>《中国民族学通讯》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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