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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拜耳事件
2011-12-02 10:17:20   来源:   点击:

    国际知名的德国拜耳公司於1994年12月向我国提出投资申请,以「台湾地理位置适中,交通便利,拥有高水准的人力,台中港位於台中中部,厂区靠近港口适合拜耳长期规划与营运,可提供亚洲下游各工业今天订货,明天取货」为由,计画在台中港工业区设立拜耳远东聚优公司,做为亚太地区制造营运中心,生产二异氰酸甲苯酯(TDI)。隔年1月5日,行政院核定亚太营运中心为重点施政目标。同年5月,经建会成立亚太营运协调服务中心,拜耳投资案成为第一个申请的个案。

      拜耳投资案虽由中央到省府指示全力配合,却遭到环保人士与部份省议员的质疑,他们以印度波帕耳市多年前美国永备化学公司爆炸案为例,指出二异氢酸甲苯酯比当年的异氢酸甲酯毒性还高出20倍,认为省政府环保处把关不严。其後台湾内部针对该投资案进行了一场政治、经济与环保的角力,期间拜耳就相关疑虑部份进行许多疏通,甚至邀请相关人士至德国实地参观工厂。

      台湾省环保处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针对此案,决定德国拜耳公司台中港区投资案应进行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估。1997年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以「公投」来决定拜耳去留,成为台中县长选举的热门话题。11月民主进步党的廖永来当选县长後,表示拜耳案即使通过环评,仍需以县民公投方式来表决设立与否。12月中拜耳土地租约案在台湾省议会遭到搁置後的隔日,德国拜耳立即宣布停止在台投资。1998年3月6日省议会虽然通过拜耳租地案,然而台中县政府仍然反对拜耳案的核可,并准备以公投方式决定是否核准拜耳案。拜耳乃於3月18日再度表明不继续推动的立场,其後改赴美国德州投资。2000年1月19日台中港务局正式宣布中止德国拜耳公司在台中港的土地承租权。

    参考资料

    1. 《联合报》,1994年12月16日、1995年1月19日、200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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