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人文 > 历史知识 > 基隆市工委会案

基隆市工委会案
2011-12-02 10:20:24   来源:   点击:

    基隆中学校长锺浩东於1947年9月成立「基隆中学支部」後,1949年5月扩大成立「基隆市工作委员会」,发行地下刊物《光明报》。8月23日起,国防部保密局陆续逮捕涉嫌散发该报的王明德、王子英、姚清泽、戴传李、孙居清、吴振祥、林荣勋等人後,1950年元月间,再逮捕锺浩东、李苍降、张奕明,并扩大办案,时间延续至1950年2月,先後被逮捕者共44人。同年9月9日判决,锺浩东、李苍降等7人判处死刑;江支会判刑15年;王荆树(台大医学专科毕业,基隆卫生院医生)、许省五、许省六等6人判10年;萧志明等2人判5年,曾碧丽(李苍降妻,台北护士学校毕业)、孙居清(台大法学院肄业)、张国隆3人判刑1年;王明德、游英、詹照光、戴传李、许远东(以上均为台大法学院肄业学生)、邱连球、邱连和、李南锋、蒋蕴瑜(锺浩东妻,蒋渭水养女)、戴芷芳(蒋蕴瑜、戴传李之妹)等20人交付感训。

    参考资料

    1. 〔★《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1辑,1991〕〔→锺浩东〕

相关热词搜索:[标签:关键词]

上一篇:增额立法委员选举
下一篇:在中国的政治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