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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遗址
2011-12-02 10:20:44   来源:   点击:

    大坑遗址,根据2004年出版的考古遗址普查资料记录,遗址行政隶属於花莲县寿丰乡盐寮村,遗址分布范围由盐寮村53号民宅到165号民宅间,南北长超过1km,位於台11线公路所座落之海岸海阶台地上,经纬度为东经121°35’44”、北纬23°54’13”(刘益昌等2004:1506-TK-1)。

      本遗址於1988年後有多位学者进行调查(黄士强等1989;邱敏勇1990;陈有贝1991;王天送1992;连照美、宋文薰等1992;黄士强等1993;刘益昌等2004),直到1993年因为省道台11线拓宽工程之环境影响评估的进行,开始有考古试掘与之後抢救发掘之工作(刘益昌等2004:1506-TK-3)。

      1996年因台11线公路拓宽工程施工进行试掘工作,虽然发掘范围有限,但仍出土石板棺、两座瓮棺、两道砾石结构与丰富文化层,石器方面以生业工具为主,包含有打制石斧、锛凿形器、矛镞形器、石片器、网坠、石杵等,另外还有石槌、石材、废料等与制作石器有关的工具以及装饰品等,出土陶片则被研究者分为五大类:大坌坑式绳纹陶片、类大坌坑式绳纹陶片、大坑式绳纹陶片、夹细砂且可能施红彩的素面陶片、夹粗砂陶片等(叶美珍2001:74-83)。

      发掘出土一些较重要的资料,研究者认为遗址出土之绳纹陶片代表着东部绳纹陶文化之关键性转化,可知大坌坑文化陶器传入东部约是在大坑绳纹陶盛行期;在墓葬资料方面,石板棺侧板的拼排方式与多数发现於东部之石板棺不同,为「北板抵住东板,西板抵住北板,南板抵住西板,东板抵住南板,呈逆时钟拼排方式」,瓮棺的出土则被视为是花岗山文化的重要特色之一,大坑遗址出土之两座瓮棺皆被研究者视为是花岗山第一式瓮棺,「以带折肩及圈足之大陶罐为葬具,陶罐肩部以上至口缘部份於作为葬具之时被打掉,以使能装纳人体,符合瓮器之精神,装纳人体後盖上天然砾石一至二个,推测在盖石之下,人体之上可能有一层有机物质如麻布类先作覆盖。瓮棺底部带直径约5公分之穿。」配合上两道砾石结构,推测其中一个可能为大坑绳纹陶盛行时期之村落界墙,另一则为花岗山文化时期之村落界墙,石板棺与瓮棺皆埋藏於花岗山文化时期村落界墙之内,但由二者之深度推测石板棺埋入的时间应该晚於瓮棺(同上引:81-85)。

      年代方面并未有绝对年代资料,但由出土陶片的类型推测此遗址应有不同时期的人在此活动过,时间涵盖绳纹陶期至素面红陶期,此时间范围内,东部主要存在有卑南文化与麒麟文化等,故其间之关系仍值得进一步研究。

    参考资料

    1. 王天送
    2. 1992 〈花莲县史前文化遗址简介〉,《台湾文献》43(3):261-273
    3. 邱敏勇
    4. 1990 〈花莲县寿丰乡岭顶、大坑、盐寮史前遗址调查简报〉,《田野考古》1(1):51-66
    5. 连照美、宋文薰、李坤修、李明欣、赵金勇、市原常夫、冯淑芬、李德仁、陈韵安、黄信凯(连照美、宋文薰等1992)
    6. 1992 《台湾地区史前遗址资料档(一):台湾地区史前考古资料调查研究计画第一年度计画报告》,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筹备处专刊2。台北:国立台湾史前文化博物馆筹备处
    7. 陈有贝
    8. 1991 《花莲县花莲溪口至秀姑峦溪口附近海岸遗址之比较研究》。国立台湾大学人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
    9. 黄士强、张慧端、陈维新、朱正宜、陈有贝(黄士强等1989)
    10. 1989 〈人文史蹟调查分析〉,《东部海岸陆域资源调查及分析》:1-54。台湾省住都局市乡规划处委托中华民国户外游憩学会执行
    11. 黄士强、臧振华、陈仲玉、刘益昌(黄士强等1993)
    12. 1993 《台闽地区考古遗址普查研究计画第一期研究报告》,中国民族学会专案研究刊(二)。内政部委托中国民族学会执行
    13. 叶美珍
    14. 2001 《花岗山文化之研究》,国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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