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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年(康熙48年)福建巡抚张伯行命令各县设社仓。社仓通常设於番社或乡里,官绅共同捐谷,由仓长和乡耆管理,官方不干预,仅由学教官查核。1825年(道光5年)艋舺的士绅和商人首创义仓。此後各地渐有义仓之设。1837年淡水厅同知娄云以义仓有名无实,再请绅商捐谷恢复义仓,为地方官府倡建义仓之嚆矢。
义仓与社仓名异实同,平时用来平粜、赈灾,战时作为军粮。存谷由官方和绅民所捐,部分来自充公的财产。义仓统由士绅经营管理,但官方有监督之权。其存谷无须每年向中央奏报,官员交接时也不移交和清算。
1867年(同治5年)淡水厅同知严金清召集地方士绅、富商,劝建义仓,并以明善堂统称,再冠以地名,如淡北明善堂、大甲明善堂。在创设过程中,明善堂称为局,是由绅商组成的临时机构,参与其事的绅商称为「明善堂绅董」,负责向殷商富户劝捐义谷、兴建仓廒、筹设义塾,甚至购买水龙、蒐集节妇资料。义仓成立後,设仓正一人,负责储谷和义塾经费的管理。淡水厅地区的义仓,附设义塾,拨义谷作为经费,部分义仓则将捐谷贷款生息,以作为修理仓廒和办公费用。
常平仓、社仓、义仓是清代台湾仓储制度的三大机构,是维持清廷政权统治稳定的工具。但社仓、义仓效能不彰,除了番社仓外,大多未设仓廒,而将捐谷存於民家,官方无法掌握数量,清末时大半名存实废。
中文关键字: 常平仓 , 社仓 , 明善堂 , 严金清 , 义塾
英文关键字Chang-ping Warehouse , Ming-shan School , Yan , Jin-qing , Free Education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