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甲
2011-12-02 10:41:18   来源:   点击:

    清代联合数个街庄而形成的地方保安组织。依日治时期「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的解释,联庄制分为清庄、联甲,联甲是联庄的一部分。1833年(道光13年)北路理番同知陈盛韶在鹿港实施联甲法,「以小村联大村,以远村附近村,同心缉捕,保固乡邻」,可见联甲为清庄制的变革。

    清庄规定的是「禁约」,联甲规定的是「赏约」。最早的联甲公约,见於1838年(道光18年)水里崎脚新盛庄(今台中县龙井乡)的古文书。内容主要是明载擒获,或杀毙盗匪的赏银。随着联甲的出现,道光末期还有「冬防」的规定。这肇因於台湾乱事的发生,都在秋收至岁末。因此从农历9月1日开始举行冬防,至十二月底结束,偶尔会延伸到隔年的一月底。

    1863年(同治2年)以後,联甲的职责有所调整,规定除了不准私藏盗匪,亦不准赌徒、流丐混入村庄;联甲经费的筹措也是该制度运作的关键。大抵多数的联甲,均采用「业四佃六」的比例分摊,而田每甲需出资番银1元(约库平银0.7两)。如果地方有事,由负责联甲的绅耆先行垫付,事毕後再详列支出清单,禀请官府出谕晓示各佃完纳。在执行上,为防备初冬生番出草,或盗匪偷袭房舍、杀人越货,冬防期间各庄壮丁必须在各交通要道进行「把径」与修筑铳柜。1875年(光绪元年)以後,清廷解除移民台湾的限制,加上大力推行开山抚番政策,各路散勇纷纷蜂拥来台,抢劫案件增多。於是清末最後的20年,成为联甲最重要也是最後的阶段。

    中文关键字: 联庄 , 冬防 , 把径 , 紮屋 , 开山抚番

    参考资料

    1. 许毓良。2004。〈清代台湾的军事与社会:以武力控制为核心的讨论〉。博士论文,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
    2. 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湾研究丛刊」。台北:联经。
    3. 台湾惯习研究会原着,台湾省文献委员会译编。1988。《台湾惯习记事(中译本):第三卷(上册)》。台中: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延伸阅读

    1. 张胜彦。1993。《清代台湾厅县制度之研究》。台北:华世。
    2. 吴学明。1986。《金广福垦隘与新竹东南山区的开发(1834-1895)》。「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4。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所。
    3. 黄朝进。1995。《清代竹堑地区的家族与地域社会:以郑、林两家为中心》。「台湾史研究论丛」1。台北:国史馆。
    4. 张研。2000。《清代社会的慢变数:从清代基层社会组织看中国封建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演变趋势》。「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学术书系」。太原:山西人民。
    5. 廖风德。1990。《清代之噶玛兰》。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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