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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法学院支部案
2011-12-02 10:41:51   来源:   点击:

    叶城松於1947年10月参加共产党,担任台大法学院支部书记。同年至1949年9月间,成立「台大新闻会」、「五四晚会」、「时事研究会」、「台大歌谣研究会」、「台大壁报会」及流动图书馆,并进行「反续招生运动」、「自费生与半自费生请求补贴米贷运动」、「廿九晚会」、「四六事件」。同时将地下刊物《光明报》和其他宣传品,按学生名册分别邮寄,并在公共场所书写反动标语。1949年10月间涉「光明报案」的台大学生林荣勳、詹昭光被捕後,叶城松即展开逃亡。逃亡期间,台大经济系学生张壁坤继任法学院支部书记,由徐懋德领导;1950年2月徐逃回大陆,改由学委会书记李水井领导。同年5月李水井被捕,张壁坤开始逃亡。同年4月间,叶城松因联络中断,停止活动。1954年2月8日警方据线民通报,於嘉义市逮捕张壁坤後,循供缉捕叶城松、胡沧霖等人。1955年4月25日判决,叶城松、张壁坤判死刑;受叶城松领导的胡沧霖、赖正亮、吴玉成,因掩护中共东北局派遣潜台的王耀东、刘光典逃亡,亦遭枪毙。与李水井有联系的蔡耀景判无期徒刑。李显章、锺茂春、池仁致、李显玉、王新德、张其德(张壁坤之父)等6人,以阅读反动书刊或藏匿罪名判刑10年;余3名各判2至7年徒刑。

    参考资料

    1. 〔★《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1辑,1991〕〔→四六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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