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荣钟等。1983。《台湾民族运动史》。台北:自立晚报社。
- 杨肇嘉。1977。《杨肇嘉回忆录》。台北:三民。
联盟成立之前,台湾民众党的林献堂、陈逢源、蔡培火等人被要求不得参加其他政治结社;成立之後,纷纷遭到除名或自行退党,其後备受左翼团体批评,甚至讥为御用团体「第二个公益会」。
该联盟以巡回演讲宣传地方自治改革要求,并向日本帝国议会提出「实施台湾地方自治制之请愿书」。1933年10月,杨肇嘉、叶清耀与叶荣钟赴朝鲜考察地方自治制度,回台後提出考查报告书。因台湾总督府警务局要求林献堂等停止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杨肇嘉认为请愿运动与争取地方自治在本质上没有差别,1934年9月决议停止台湾议会运动;总督府於12月拟定「台湾地方自治改正案」呈报日本帝国政府。
改正案主张议员半数官选半数民选、街庄议会无议决权、纳税五圆以上方有选举资格。自治联盟认其为不完全之地方自治,要求议员全数民选、街庄议会为议决机关、降低税额普及选举权。1935年4月1日地方自治改正案公布,并未接受自治联盟之建议。11月22日举行第一次地方议员选举,该联盟推荐的11位候选人均告当选。
自治联盟於地方自治改正案公布後,曾经讨论改组为政治结社未果,1937年中日关系日趋紧张,6月17日发生台湾军参谋长荻洲立兵令人羞辱林献堂的「祖国事件」,林献堂与杨肇嘉先後避难东京,8月,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宣布解散。
中文关键字: 杨肇嘉 , 林献堂 , 叶荣钟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