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总督府。1945。《台湾统治概要》。台北:台湾总督府。
- *黄昭堂。2003。《台湾总督府》。台北:鸿儒堂。
6月17日,总督府在台北举行「始政式」。因台湾各地仍有抵抗,日本中央政府之内阁总理於7月18日宣布台湾仍实施军政,8月6日根据陆军省命令,台湾总督府改组为军事官衙。1896年4月复归民政,以「台湾总督府条例」规定:於台湾置台湾总督,管辖台湾岛及澎湖列岛;总督由日本天皇亲自任命,以陆海军大将或中将充任,在日本内阁拓殖务大臣监督下统理政务;总督之下设民政、军务二局。民政局分总务、内务、殖产、财政、法务、学务、通信7部。1897年10月,总督府内部除设陆军幕僚、海军幕僚之外,设民政局与财务局。
1898年儿玉源太郎总督莅任,6月总督府改组,废除民政局与财务局,改设民政部,掌行政、司法,首长为民政长官,另设审议、立案之参事官长,後藤新平、石塚英藏分别担任民政长官和参事官长。1901年,民政部改组,设警察本署及总务、财务、通信、殖产、土木5局。1905年废参事官长专任制,改以总务局长兼任参事官长。
1919年(大正8年)8月,总督府官制进行重大调整,将总督由武官任用的条件废除,另设台湾军司令官专责军事,台湾总督府专理民政。1945年(昭和20年),除总督府官房外,共有文教局、财务局、鑛工局、农商局、法务部、外事部。
1942年,基於日、台行政一元化,规定日本内阁内务大臣为监督台湾总督府,对台湾总督拥有指示权。内阁总理大臣及各省大臣也得以就具体事项进行指示。
日治时期共任命19位台湾总督,前期(1895-1919年)以陆军或海军之中将、上将担任,称为武官总督,包括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东贞美、明石元二郎共7位;中期(1919-1936年)以出身政友会、宪政会、民政会等政党的文人出任,称为文官总督,包括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塚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共9位;後期(1936-1945年)因时局需要而改任武官总督,包括小林跻造、长谷川清、安藤利吉共3位。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後,总督府在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陈仪、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的督管下,执行交接与善後工作,完成日军与日人的遣送、日产移交处理等任务,1946年5月30日,总督府正式废除。
中文关键字: 日治时期 , 「台湾总督府条例」 , 台湾总督
英文关键字Japanese colonial period , The Regulation of Taiwan Governor-General Office , Taiwan Governor-General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