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新民报:《台湾人士监》,台北,台湾新民报社,1934年
- 台湾新民报:《台湾人士监》,台北,台湾新民报社,1943年
- 国家图书馆:《台湾历史人物小传》,台北, 国家图书馆, 民国92年12月
- 竹堑文献杂志 http://media.hcccb.gov.tw/manazine/magazine6-5.htm
- 新竹市政府:《新竹市志》〈人物志〉,新竹,新竹市政府,民国86年12月
1895年台湾迈入日治时期,蔡式榖继续於汉塾就学,1987年,进入总督府设置之「新竹国语传习所」继续其基础教育;此「国语」乃指「日本语」。1903年,弱冠之年的蔡从总督府国语学校师范部乙科毕业,并先後任教新竹公学校及桃园公学校,从事公学校义务教育教职。 1907年,蔡式榖以第一名成绩通过台湾总督府举办的普通文官考试,并在桃园厅从事公职雇员。1909年,又取得「乙种台湾公学校教谕」资格,被派往桃园公学校担任教谕一职,负责整学校教务活动。同年,因妻、子相继病逝,无家累情况下,全力深造;前往日本之明治大学专攻法律。1913年,明治大学法律正科毕业,继续进入高等科就读。在求学期间,与林献堂等人共同发起「启发会」,致力於撤废「六三法」等恶法。1920年,则继续改组启发会成为「新民会」,政治活动则改为「站在民族自决的立场,推动台湾人的启蒙运动」。为发展会务,以主编身分筹办「台湾青年」杂志并顺利发行。1922年,台湾青年杂志改为「台湾」杂志。
1923年,将近40岁的蔡式榖取得辩护士(律师)资格,是台籍人士通过辩护士考试的第一人。他取得辩护士资格後,随即从日本本地返回台湾,并在台北市大稻埕太平町执业。同时,蔡仍继续参与台湾民主活动,除了担任「台湾文化协会」的理事兼台北支部主任之外,也担任该会法律谘询讲师与顾问。这期间,最着名的就是在文协举办的文化讲座课程,担任通俗法律讲习会的授课讲师,因为演讲讲词被警方认定有讽刺「台湾总督府施政压迫台湾人」的不平现象,屡遭当局禁止。虽被禁止,蔡式榖仍继续指出日本对台湾压榨剥削的殖民统治心态与作为。其管道包含《台湾民报》,台湾议会同盟会聚会声明等。同年,「治警事件」爆发,他被视为「叛乱」成员,被日警捕捉下狱,经审判,缴纳罚金後才获释。 ?1927年,台湾民众党成立,与林献堂、蔡培火及林幼春等四人被推为民众党顾问,积极促成「台湾地方自治联盟」,於该联盟担任常务理事及台北支部常务干事,主要诉求在於促进台湾地方自治制度之实施。另外於政治之外,蔡式榖也在法界颇有盛名,曾经担任台湾辩护士协会理事、常议员等。
1936年起,中日战争转剧烈,台湾民主活动停止。惟仍以「民选参事议员」,「台北市财源调查委员」及「台北市社会事业委员」等身分继续致力於监督总督府,伸张扞卫台湾民众基本权益。 1945年,日治时期结束,台湾迈入中华民国时期,同时间,蔡式榖於政坛,法界退休,於民国37年(1948年)、民国38年(1949年)先後受聘担任台湾省通志馆、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委员。民国40年(1951年)於委员任内病逝於台北,享年68岁。
中文关键字: 六三法 , 台湾民众党 , 新民会 , 林献堂 , 治警事件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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