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庄
2011-12-02 10:46:57   来源:   点击:

    清代里、堡之下的行政单位。是自然形成的聚落,比较热闹而形成商业交易之处称为街,一般的地方称为庄,街庄一般不设行政人员。19世纪以後的淡水厅,已出现总理与董事,所以有些街庄也跟着设立街庄正、街庄副。

    街庄正、街庄副由街庄自行推举,其人选之条件,必须要有家室,以及诚实、谙练之人。如果验充无误,地方官接受人选,通常会比照街庄组织中的总理,发给一颗戳记,作为办公凭证。但在某些案例上,街庄正、副的职责,主要是约束子弟与稽查匪类,并未管理街庄公事,故没有核发戳记。街庄正、副有如总理,属义务职,并无特别办公之处,亦不领办公费用。但在为投诉两造调解时,常收到礼物、礼银,但街庄正、副所收数额远比总理为少。

    依《台湾府志》所载,清代台湾府城(今台南市)有岭後街、岳帝街、油行街、大街、横街、禾寮港街、大井头街、濑口街、关帝庙街、新街、过坑仔街,共11街;府城以外最早出现的街有六,分别为:鸟松街,在今台南县永康市;旧社街,在今台南县归仁乡;安平镇街,在今台南市安平;半路竹街,在今高雄县路竹乡;兴隆庄街,在今高雄市左营;目加溜湾街,在今台南县善化镇。由此可见台湾收入清朝版图之初,最早的商业区分布於今台南、高雄一带。

    中文关键字: 总理 , 董事 , 淡水厅 , 台湾府 , 街庄正副

    参考资料

    1. 高拱乾。1960。《台湾府志》。「台湾文献丛刊」65。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2. 戴炎辉。1979。《清代台湾之乡治》。「台湾研究丛刊」。台北:联经。
    3. 张胜彦。1993。《清代台湾厅县制度之研究》。台北:华世。

    延伸阅读

    1. 尹章义。1989。《台湾开发史研究》。「台湾研究丛刊」13。台北:联经。
    2. 吴学明。1986。《金广福垦隘与新竹东南山区的开发(1834-1895)》。「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专刊」14。台北: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所。
    3. 黄朝进。1995。《清代竹堑地区的家族与地域社会:以郑、林两家为中心》。「台湾史研究论丛」1。台北:国史馆。
    4. 张研。2000。《清代社会的慢变数:从清代基层社会组织看中国封建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演变趋势》。「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学术书系」。太原:山西人民。
    5. 廖风德。1994。《清代之噶玛兰》。台北: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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