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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台湾之卫生行政以防疫为重心,预防卫生的概念与相关制度出现稍晚亦不尽完全。1938年厚生省设立後,本应废除台湾警察对卫生事务之管辖权,另立机构掌理预防卫生工作;然而台湾以情况特为由,预防卫生工作仍续由警务局卫生课管辖,相关新设机构暂未设置。至1941年台湾总督府才成立财团法人「台湾保健协会」,10月於广末町(今台北市中华路)设台北保健舘;惟相关卫生业务并未回归民政局,因此台北保健舘馆长系由警务局卫生课课长曾田长宗兼任。
据母法「保健所法」规定,台北保健舘内设有庶务部、母子卫生部、预防卫生部、保健指挥部等单位,实际工作则以妇幼卫生、卫生教育、卫生调查为主要范围。其中,仅母子卫生为新设项目,预防卫生及保健指挥部系延续既往之卫生警察防疫任务,惟新增结核防治及精神病卫生等工作。
台北保健舘因编制缘故,仅能服务周边人口约6万人;1944年後各州厅方援例成立保健所,全台共有9所,但因战火波及,业务旋即陷入停顿。由於台湾地区警察之卫生业务并未归建民政部门,保健舘/所之设置又缓不济急;1936年遂由台中州开始,以警察出张所为范围,设立保健组合173个,以补保健所成立前新增预防卫生工作之不足;1938年後该制度扩及全岛,各州厅援例以警察出张所成立保健组合与卫生组合,两者任务并无差异。
中文关键字: 预防卫生 , 保健卫生 , 台湾保健协会 , 母子卫生 , 保健/卫生组合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