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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防卫生
2011-12-02 10:47:48   来源:   点击:

    日治时期运用公共卫生手段所施行的疾病防治。除一般检疫外,尚扩及妇幼卫生、国民体格素质、卫生教育/统计等。日本有鉴於传染病豫防法不足、人口转型停滞、国民体位不良等现象,於1916年(大正5年)组织「保健卫生调查会」,进行人口与国民建康状态调查。该会建议卫生行政应增加妇幼卫生、慢性传染病防治、农村卫生等八大项目,并发展为1936年(昭和11年)之後日本预防卫生发展指针,促成厚生省设立(1938年)、地方保健所法之立法(1936年)、保健妇制度(1941年),及卫生事务回归内务省(1942年)等变革。

    日治时期台湾之卫生行政以防疫为重心,预防卫生的概念与相关制度出现稍晚亦不尽完全。1938年厚生省设立後,本应废除台湾警察对卫生事务之管辖权,另立机构掌理预防卫生工作;然而台湾以情况特为由,预防卫生工作仍续由警务局卫生课管辖,相关新设机构暂未设置。至1941年台湾总督府才成立财团法人「台湾保健协会」,10月於广末町(今台北市中华路)设台北保健舘;惟相关卫生业务并未回归民政局,因此台北保健舘馆长系由警务局卫生课课长曾田长宗兼任。

    据母法「保健所法」规定,台北保健舘内设有庶务部、母子卫生部、预防卫生部、保健指挥部等单位,实际工作则以妇幼卫生、卫生教育、卫生调查为主要范围。其中,仅母子卫生为新设项目,预防卫生及保健指挥部系延续既往之卫生警察防疫任务,惟新增结核防治及精神病卫生等工作。

    台北保健舘因编制缘故,仅能服务周边人口约6万人;1944年後各州厅方援例成立保健所,全台共有9所,但因战火波及,业务旋即陷入停顿。由於台湾地区警察之卫生业务并未归建民政部门,保健舘/所之设置又缓不济急;1936年遂由台中州开始,以警察出张所为范围,设立保健组合173个,以补保健所成立前新增预防卫生工作之不足;1938年後该制度扩及全岛,各州厅援例以警察出张所成立保健组合与卫生组合,两者任务并无差异。

    中文关键字: 预防卫生 , 保健卫生 , 台湾保健协会 , 母子卫生 , 保健/卫生组合

    参考资料

    1. 厚生省医务局编。1976。《医制百年史》。东京:厚生省医务局。
    2. 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1-2册》。台北:行政院卫生署。
    3.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编。1941。《台湾卫生行政法要论》。台北:无名会出版部。
    4. Lincolin Chen, Arthur, Kleinman, Horma Ware ed. 1994. Health and Social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Boston, MA.: Harvard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延伸阅读

    1. 范燕秋。2005。《疫病、医学与殖民现代性:日治台湾医学史》。台北:稻乡。
    2. 见市雅俊、斋藤修、脇村孝平、饭岛涉编。2001。《疾病?开发?帝国医疗》。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
    3. Milton Lewis and Kerrie MacPherson ed. 2008. Public Health in Asia and the Pacific.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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