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志
2011-12-02 10:49:28   来源:   点击:

    日治时期以街、庄为范围而编纂的地方志。概指现今地方志中之乡、镇、村、里志。日治初期为笼络台湾人心,并了解风土民情以便治理,而有地方首长聘请士绅设局修志。初期之方志以县厅志为主,也有县厅层级以下的志书,如《苑里志》、《树杞林志》,其体例与架构大致仿照清代编纂之《淡水厅志》,分别有图、志、表、传、考、文徵、志余等纲目,并於篇中附以评论,有如中国正史体例;史事纪年用清代年号、以汉文书写,是传承清代台湾方志之代表。

    1920年(大正9年),台湾总督府调整行政区划为州厅、郡市、街庄三级制。各地方政府为因应地方制度之改革,藉以方便施政参考,纷纷着手展开调查当地人文风俗,并纂修有关地方街庄的志书,包括案内、大观、记略、要览、一览、乡土、风土、沿革等,其书名虽未称为街庄志,内容则有街庄志之实,都是由「街庄役场」纂修出版,成书时间都在1926年,可视为官修街庄志之始,《大嘉义》、《新竹街要览》等即属此类。1930年代,各街庄小、公学校为了乡土教学之需要,动员中小学教师、教育会、文教团体等从事乡土调查,编写各种乡土史读本、概况等资料,如《丰原乡土志》、《南屯乡土调查》等,总数亦多於官撰者。各乡土志之内容详略不一,惟因此保存相当丰富的乡土史地资料。

    日治时期第一部正式之官修街庄志书,系1932年(昭和7年)由中和庄役场聘请前台湾总督府翻译官刘克明纂修出版的《中和庄志》。中和庄自1925年以後,每年根据调查资料编印庄势一览,其後将庄内之史蹟与现况合并编纂而成庄志。体例与纲目跳脱旧式志体,全以街庄行政事务之田野调查与口述访问资料,分成土地、庄之沿革、开垦、户口等27章,其体例不但创新,且内容完备详明,兼收新旧志书之长处,为官修街庄志之范本。此後成书之《板桥街志》、《芦竹庄志》、《龟山庄全志》、《大园庄志》、《三峡庄志》等,均沿袭该志书之体例纲目。

    中文关键字: 地方志 , 纂修 , 田野调查 , 口述访问 , 中和庄志

    英文关键字The Local Gazetteers , Compilation , Field Work , Community Study , Oral and Interview

    参考资料

    1. 王世庆。1985。〈日据时期台湾官撰地方史志的探讨〉。《汉学研究》,3(2):317-350。
    2. 高志彬。1998。〈台湾方志之纂修及其体例流变述略〉。《台湾文献》,49(3):187-205。
    3. 萧明治。2007。〈论战後台湾方志的发展:以乡镇志为例〉。《台湾文献》,58(2):109-157。

    延伸阅读

    1. 颜清梅。2003。〈日治初期台湾乡镇志纂修之研究:以「苑里志」为例〉。《台湾文献》,54(1):22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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