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0年(崇祯13年)郑芝龙为加强与日本之联系,开辟由泉州安平至长崎之直达航线,大量将丝绸等商品运销日本,几乎垄断对日贸易。1646年郑芝龙降清,郑成功起兵抗清,自1647年(永历元年)起,派往日本之船舶显着增加,1650年至长崎之戎克船共70艘,来自郑成功势力范围之福州、漳州、安海之船舶即有59艘,约占80%,主要贩售苏杭生丝、丝织品,购买铜、兵器,其贸易之差额,一部分以户官郑泰之名,寄存於长崎唐通事处,一部分运回厦门。郑成功逝世後,郑经缢杀郑泰,并在1663-1666年间,四次派遣蔡政赴日索取存银,郑泰後人则持勘合状索取,唯存银系以郑泰之名寄存,故日本判还郑泰後人,但终归郑经所有。
1662年,清朝实施迁界令,以断绝沿海居民与资源为郑氏所用,由闽浙沿海出发船数减少,郑氏仅能以通贿走私手法购买少量生丝运往日本,但由台湾及东南亚港口前往日本船数却显着增加,主要销日商品为台湾鹿皮及蔗糖,1664-1683年共有201艘台湾船抵达日本,获利3倍以上,成为郑氏军饷之重要来源。
除商业利益外,郑氏亦由日本得到武器,德川幕府於1634年(宽永11年)已禁止武器输出,但郑成功之铁人部队及倭铳队,其配备之铁铠、倭铳、倭刀等皆来自日本。其後郑经因琉球贡清船事件,在1672年下令禁止船只航往日本,致台日通商几近中断,但1674年郑经西征时急需武器,又与日本修好,恢复贸易。
中文关键字: 长崎贸易 , 日本银 , 日本铜 , 铁人 , 倭铳
英文关键字trade of the Nagasaki , Japan's silver , Japan's copper , Iron man , Japan's gun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