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教会公报社编。1972。《台湾教会公报》,1076:10。
- 台湾教会公报社编。1975。《台湾教会公报》,12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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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慧玲。2001。《十字架之路:高俊明牧师回忆录》。台北:望春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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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化元。2004。〈长老教会与国家认同〉。收於《二十世纪台湾民主发展:第七届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胡健国编。台北:国史馆。
1971年10月,中华民国失去在联合国的中国代表权,12月29日,长老教会发表〈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对外反对任何国家罔顾台湾地区1500万人民的人权意志,作出任何违反人权的决定,强调台湾人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命运;对内要求在自由地区进行中央民意代表的全面改选,采取类似西德、东德分立时期,西德以制宪的方式选出代表,组成国会,作为比较法的依据。
1975年,政府强力取缔长老教会传教使用的「白话字圣经」(包括福佬语及原住民语),长老教会於11月18日发表〈我们的呼吁〉,提出落实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及突破外交困境的要求,前者要求维护宪法所赋予人民宗教信仰之自由,「每一个人应享有自由使用『自己的语言』去敬拜上帝」,同时政府也应该准许「出版任何语言的圣经」;後者批评「汉贼不两立」政策,要求政府改弦易辙,以突破外交孤立困境。
1977年,长老教会预见美国即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对台湾可能带来危机,於8月16日发表〈人权宣言〉,向美国卡特总统、有关国家及全世界教会表示:在面临中国企图并吞台湾之际,基於信仰及联合国人权宣言,坚决主张「台湾的将来应由1700万住民决定」,同时促请政府於国际情势危急之际面对现实,采取有效措施,使台湾成为「新而独立的国家」。长老教会的声明除公开发表外,并透过《台湾教会公报》流传,这也是当年台湾公开发表,最前卫且最具传播力的台湾主体性诉求。
中文关键字: 高俊明 , 〈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 , 〈我们的呼吁〉 , 〈人权宣言〉
英文关键字Kao jun ming , Statement on Our National Fate , Our Appeal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