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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赴大陆探亲
2011-12-02 10:50:55   来源:   点击:

    1987年中华民国政府开放本国国民前往中国大陆探亲的政策。蒋经国总统於1987年7月14日明令宣告台湾地区自7月15日零时起解除长达38年的戒严令,为配合解严後国民自由入出境的需要,行政院长俞国华在7月16日宣布解除台湾人民赴香港、澳门观光申请之限制。但台湾人民是否可经由香港、澳门转往中国,行政当局的态度仍不明朗。依照当时颁布实施的「国家安全法」及其施行细则规定,擅自前往「沦陷区」的国民,主管机关得限制其入出境,然而政府究竟会不会动用这一法条开罚,仍有待观察。

    9月中旬,《自立晚报》记者李永得、徐璐从日本转机赴中国大陆采访13天,引起舆论譁然。行政院新闻局随即宣布对《自立晚报》开罚,限制该报人员两年内不得申请出境,同时将两名记者及发行人吴丰山以「伪造文书罪」移请侦办。然而台北地方法院於1988年3月24日判定李永得与徐璐无罪,新闻局未再上诉。

    台湾与中国大陆阻隔将近40年,许多在大陆有亲人的台湾民众早已想方设法前往探亲。10月14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通过台湾居民赴大陆探亲基本原则,表示「基於传统伦理及人道立场的考虑,允许国民赴大陆探亲」,并自11月2日起由台湾红十字总会受理赴大陆探亲的申请。

    按照政府原先规画,允许赴大陆探亲的对象只限於在中国有血亲、姻亲「三等亲」以内亲属的中华民国国民,才可向红十字总会申请。然而政府已开放国人赴香港、澳门旅游观光,从港、澳或其他国家转进中国大陆,根本难以禁制。更何况,面对众多违规前往「纯观光」、无亲可探的台湾人民,政府并无有效的处罚办法。因此「开放赴大陆探亲」,实质上等於全面开放台湾民众前往中国大陆旅游

    中文关键字: 解严 , 返乡探亲 , 红十字总会

    英文关键字Lifting of Martial Law , to visit relatives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

    参考资料

    1. 南京大学台湾研究所编。1999。《海峡两岸关系日志》。北京:九州。
    2. 张赞合。1996。《两岸关系变迁史》。台北:周知文化、佛光大学。
    3. 邵宗海。2006。《两岸关系》。台北: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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