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
2011-12-03 09:07:32   来源:   点击:

    儒家的生命礼仪中最受重视者。儒家倡导礼仪,孔子、孟子均重视「养生送死」的生死大事,是孝义的具体表现。儒家经典三礼所规范的礼仪中,以丧礼的分量最为可观。儒家之五礼分为吉 、凶、宾、嘉、军,丧葬之礼即属凶礼。

    丧葬在人文意义上既是实践孝道,体现天性之仁;而在社会意义上则是显扬亡者与生者的社会成就。从通过仪礼的通过意义言,乃是孝子、孝家藉由丧事的妥善处理,使亡亲、亡者能依礼遵俗而有所凭依,故从生者到亡者都需完成仪式而确定其新身分。

    缘於汉人社会特重丧礼,历代儒者如司马光、朱熹等都曾编《家礼》作为一家之用,而各地礼祝之士多援引调整使用。因此,丧礼的义理与实践,虽以儒家礼制为主,却又依据「礼之为宜」的原则,可依时、空而与俗融合,故从初终以至遵礼成服,不同时代、地域都有繁简不一的仪节。在礼、俗配合的礼仪程序中,既有标准化之礼也加入因地制宜之俗,容纳道、佛二教及地方习俗,根据孝义而使一家之人能事之以礼。

    台湾的丧葬礼俗以中国福建、广东之习俗为主,也因多元化社会而容受诸般宗教,成为在地的丧葬仪节。基本上仍遵从传统的礼制,并适应现代社会变迁,在精简而不失其义的原则下,维续孝义的精神。而殡葬之事的实践,从私家到官方,以至於殡葬业者,变中仍有不变,传续民间的丧葬大事。

    中文关键字: 家礼 , 初终 , 养生送死

    英文关键字family ceremonies , funerals and burials , cultivating life and seeing off the dead

    参考资料

    1. 台湾现行丧葬礼俗研究小组。1883。《台湾地区现行丧葬礼俗研究报告》。台北:中华民国台湾史蹟研究中心。
    2. 李丰楙。1994。〈台湾民间礼俗中的生死关怀〉。《哲学杂志》,8。
    3. 徐福全等。1994。《丧葬礼仪篇》。「礼仪民俗论述专辑」4。台北:内政部。
    4. 李丰楙。1996。〈道教斋仪与丧葬礼俗复合的魂魄观〉。《仪式、庙会与社区会议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
    5. 徐福全。1999。《台湾民间传统丧葬仪节研究》。台北:徐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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