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铃木清一郎着,冯作民译《台湾旧惯习俗信仰》p.180
在订婚仪式完成後,女方可在家里或是餐厅准备酒席宴请男方亲友,此时男方必须给予每桌酒席几千元不等的谢礼,等於是当天女方宴客的金额都是由男方出,但若是单纯的宴请双方的至亲好友,男方只须准备主桌及亲友桌的压桌礼就可以了。另外,有些地区习俗还必须同时赏谢礼给端酒菜者、厨师、端脸盆者…等。这就是古早社会所谓的六仪〈 又称六礼〉,包括了迎仪、携仪〈接待礼〉、容仪〈化妆礼〉、厨仪〈厨师礼〉、端仪〈端盘礼〉、盥仪〈端脸盆礼〉,现在只有较保守的地区才会分的如此详细,但客家习俗至今都还保有「六礼」。
男方的谢礼不会直接交给女方,而是先将费用放进红包袋,席後交由女方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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