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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戏剧
2011-12-03 09:22:36   来源:   点击:

    「创作性戏剧」系由美国戏剧教育学家先锋,温妮弗列德.瓦德(Winifred Ward),在1930年出版《创作性戏剧技术》(Creative Dramatics)一书的名称所发展而来。瓦德的这种教育思想,主要是受到约翰.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实作学习(Learning by doing)理论的「渐进式教学」(Progressive education),与其师纽约大学赫兹.迈恩斯(Hughes Mearns)教授的创造力(Creative power)教学理论所影响。而且由於迈恩斯所设定的终极目标是在於剧场艺术的表现,它与「儿童剧场」(Children’s Theatre)有密切的关连性,所以,瓦德的创作性戏剧技术所采用的创作性教学方法具有剧场与戏剧的二元性。

    创作性戏剧一词在1977年经美国儿童戏剧协会(The Children’s Theat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简称CTAA)在检视教育性戏剧之词汇後,定义为:「创作性戏剧是一种即兴,非正式展演,且以过程为主的一种戏剧形式。在其中,参与者在领导者的引导下,去想像,实作并反应出人们的经验。尽管创作性戏剧在传统上一直被认为与儿童与青少年有关,其程序却适合所有的年龄层。创作性戏剧的程序就是一种动力,领导者引导一组学习者,透过戏剧性的实作去开拓、发展、表达与交流彼此的理念与感觉。在创作性戏剧中,每组学生以即兴演出之动作与对话,发展出适宜的内容。而所采用戏剧的素材,是在经验的范围内,产生出形式与意义。创作性戏剧的主要目的是在促进参与者人格的成长与有效的学习,而不是在训练舞台的演员。创作性戏剧可用於戏剧艺术之教学,并激励与延伸对其他领域内容之学习。参与创作性戏剧具有拓展语言与交流能力、解决问题、技能与创造力、提升积极的自我概念、社会认知、同理心、价值与态度观的建立、并了解剧场艺术。它以人类本性的动能与实作的能力,来表现出其所生存世界的概念以使学习者了解之。创作性戏剧同时需要逻辑与本能的思考,个人化的知识,并产生美感上的愉悦。

    创作性戏剧的活动内容规划及进行,有赖「引导者」(leader)来创造,提出「概念或想法」(idea),或引导者与参与者彼此共同相互激发,引导者整合及协调「团体」(a group)讨论的内容,并使团体观摩或合作,发挥团体的效能,才能达成学习的目标,也才能完成完整的戏剧活动。在活动也必须有赖「空间」(a space)的配合,使活动顺利的施展开来,参与者能够尽情的投入。

    创作性戏剧之教学内容包括有:想像(Imagination)、肢体动作(Movement)、身心放松(Relaxation)、戏剧性游戏(Game)、默剧(Pantomime)、即兴表演(Improvisation)、角色扮演(Role Playing)、说故事(Storytelling)、偶戏与面具(Puppetry and Masks)、戏剧扮演(Playmaking)及示范演出。其活动方式与职业的演员训练是不同的,不仅可应用在戏剧活动、表演之外,尚可用於其他社会、历史、生活等课程之教学。

    创作性戏剧是所有相关性戏剧教学的基础,其活动之架构是戏剧,而其表现内容则是无限的宽广。凡是有趣味、有意义的素材,都可置於戏剧的发展过程中来探讨并经验他。而且其参与者不限於专业的剧场工作者,无年龄、身分、性别之限制。因此,在戏剧教育尚未普及化的台湾,创作性戏剧可作为戏剧推广的入门课程,不仅可运用在戏剧教学之活动,如:国民义务教育「艺术与人文」领域之教学、教育剧场、儿童剧场及少年剧场;还可广泛地应用於社会服务活动,如:家庭戏剧、社区剧场、图书馆、公园及博物馆的戏剧活动;并进而达到矫正治疗戏剧的结合应用,用来导正复健来解决心理上的障碍与社会难题。

    参考资料

    1. 张晓华着(2003)。《创作性戏剧教学原理与实作》。台北市:财团法人成长文教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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