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晓华着(2003)。《创作性戏剧教学原理与实作》。台北市:财团法人成长文教基金会
创作性戏剧一词在1977年经美国儿童戏剧协会(The Children’s Theat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简称CTAA)在检视教育性戏剧之词汇後,定义为:「创作性戏剧是一种即兴,非正式展演,且以过程为主的一种戏剧形式。在其中,参与者在领导者的引导下,去想像,实作并反应出人们的经验。尽管创作性戏剧在传统上一直被认为与儿童与青少年有关,其程序却适合所有的年龄层。创作性戏剧的程序就是一种动力,领导者引导一组学习者,透过戏剧性的实作去开拓、发展、表达与交流彼此的理念与感觉。在创作性戏剧中,每组学生以即兴演出之动作与对话,发展出适宜的内容。而所采用戏剧的素材,是在经验的范围内,产生出形式与意义。创作性戏剧的主要目的是在促进参与者人格的成长与有效的学习,而不是在训练舞台的演员。创作性戏剧可用於戏剧艺术之教学,并激励与延伸对其他领域内容之学习。参与创作性戏剧具有拓展语言与交流能力、解决问题、技能与创造力、提升积极的自我概念、社会认知、同理心、价值与态度观的建立、并了解剧场艺术。它以人类本性的动能与实作的能力,来表现出其所生存世界的概念以使学习者了解之。创作性戏剧同时需要逻辑与本能的思考,个人化的知识,并产生美感上的愉悦。
创作性戏剧的活动内容规划及进行,有赖「引导者」(leader)来创造,提出「概念或想法」(idea),或引导者与参与者彼此共同相互激发,引导者整合及协调「团体」(a group)讨论的内容,并使团体观摩或合作,发挥团体的效能,才能达成学习的目标,也才能完成完整的戏剧活动。在活动也必须有赖「空间」(a space)的配合,使活动顺利的施展开来,参与者能够尽情的投入。
创作性戏剧之教学内容包括有:想像(Imagination)、肢体动作(Movement)、身心放松(Relaxation)、戏剧性游戏(Game)、默剧(Pantomime)、即兴表演(Improvisation)、角色扮演(Role Playing)、说故事(Storytelling)、偶戏与面具(Puppetry and Masks)、戏剧扮演(Playmaking)及示范演出。其活动方式与职业的演员训练是不同的,不仅可应用在戏剧活动、表演之外,尚可用於其他社会、历史、生活等课程之教学。
创作性戏剧是所有相关性戏剧教学的基础,其活动之架构是戏剧,而其表现内容则是无限的宽广。凡是有趣味、有意义的素材,都可置於戏剧的发展过程中来探讨并经验他。而且其参与者不限於专业的剧场工作者,无年龄、身分、性别之限制。因此,在戏剧教育尚未普及化的台湾,创作性戏剧可作为戏剧推广的入门课程,不仅可运用在戏剧教学之活动,如:国民义务教育「艺术与人文」领域之教学、教育剧场、儿童剧场及少年剧场;还可广泛地应用於社会服务活动,如:家庭戏剧、社区剧场、图书馆、公园及博物馆的戏剧活动;并进而达到矫正治疗戏剧的结合应用,用来导正复健来解决心理上的障碍与社会难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