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一词,来自阿拉伯文,其含义是「归顺,服从,呈现,促现和平」之意。信仰及实行伊斯兰教义的人称之为「穆士林(MUSLIM)」,乃是阿拉伯语伊斯兰的衍生词,因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後,也带来许多阿语,波斯语的方言译语,例如:称真主为「安拉」或「昂拉」(ALLAH)、「清真寺」称为「麦斯智德」(MOSQUE)「教长」称为「以玛目」(IMAM)「宣教师」称为「阿衡」或「阿訇」,「斋月」称为「来买丹」(RAMADAN)「朝觐者」称为「哈智」(HADJI)等等。
在伊斯兰教有两大主要学术思想,什叶与逊尼。两派思想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遵从同样的一本经典「古兰经」,他们也跟从同样的圣人「穆罕默德」(求主赐他安宁),他们亦同样一天礼拜五次,他们也在每年伊斯兰历九月封斋,他们也去麦加朝觐。那些跟随穆圣(求主赐他安宁)言行的人,属於逊尼,而那些跟随除了穆圣(求主赐他安宁)之外,还跟随阿里(穆罕默德的女婿),并且视他为穆圣(求主赐他安宁)的正统继承人的人,属於什叶。什叶的意思是「党派」(阿里的党派),此党成立之初倾向政治党派,为了能帮助阿里对付跟他起冲突的政治上的对手。大部分什叶派的支持者居住在伊朗与伊拉克,而在其他伊斯兰世界居住的多是属於逊尼。在穆斯林总人数中,什叶派占百分之十六左右。
伊斯兰信仰的五大支柱(五功)为:
一、念:相信独一的真主,以及穆罕默德(求主赐他平安)是主的使者。
二、礼:一天五次的礼拜。
三、斋:每年在伊斯兰历九月要封整个月的斋,当月每天从黎明至黄昏,成年人必须断饮食、绝男女。
四、课:施散天课,帮助穷苦的人
五、朝:如经济许可、身体健康,穆斯林一生中至少要去麦加朝觐一次。
伊斯兰信仰的五大支柱(五功)便是回教的基本信仰。台湾回教徒有两批先後来台:第一批、公元一六六一年随郑成功光复台湾,泉州郭氏回胞,迁居淡水、鹿港等地,建寺守教,但不耐日人倭化而式微;民国三十八年,中央政府播迁来台,当时大陆回民随政府迁台者不下数万人,而其中多为军、公、教人员,生聚教训,於兹四十余载,结婚生子,已见三代。
此外,远在香港、澳门、泰、缅、中东、美、加、澳洲等民主自由地区之回民亦复不少,坚奉教律、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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