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炯山《婚丧仪礼手册》,新竹市:新竹社教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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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木清一郎《增订台湾旧惯习俗信仰》,台北市:众文,2000
- 王灏《台湾人的生命之礼:婚嫁的故事》,台北市:台原,1992
订婚时男方敬酒是必要的,象徵一种将自己介绍给女方亲朋好友认识,并对众亲友抽空前来贺喜表示感谢。
结婚喜宴的敬酒,通常男方家长基於礼貌需口头邀请女方家长一同敬酒,女方家长不介意者可一起敬酒,这样可使双方气氛更融洽,也让男方亲友们认识亲家。
中南部及东部婚嫁习俗中,於敬酒时大都采取男方家长礼貌性邀请女方家长一同敬酒,而女方家长多婉转拒绝,避免尴尬;而归宁喜宴敬酒时,则反之,表示互相尊重,使敬酒气氛自然又不打坏感情,创造双赢的婚嫁敬酒文化。
现在的婚礼上,大多会介绍双方家长,故双方家长一般都会一起敬酒,使所谓的〝亲家关系〞,更符合〝因为姻亲而结合的一家人〞的本质,这不但表示礼貌,也是尊重所有出席的贵宾。
喜宴上,若桌数较少时可在原处跟参加的亲友们敬酒致意,若大於一、二桌则需一一敬酒;一般而言,敬酒者以站立姿态较能显现其诚意。在喜宴上,列席者皆为贵宾,故坐着回礼并不算失礼,但受到敬酒一定得回敬表示尊重,而以茶代酒是可以的。
敬酒时由新人自行携酒前往各桌敬酒。敬酒前,新娘可以换装。敬酒时,由亲属陪同主婚人及新人按桌次逐一敬酒致意。若新人不胜酒力,可偷偷以茶代酒,或由伴郎、伴娘代挡酒,甚至在宴会前预先将要拿来敬酒的瓶中物做替换。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