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美贤等编。2001。《正义道中寻:天主教社会训导文献简易本》。香港: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
- *Herve Carrier着,李燕鹏译。1992。《重读天主教社会训导》。台北:光启出版社。
- *白正龙着。1993。《天主教社会思想之探讨》。台北:天主教中国主教团社会发展委员会。
- *瞿海源着。1999。〈台湾宗教与社会关怀〉。台北:辅仁大学社会工作学系。
教宗良十三世(Leo XIII)1891年颁布的《新事》通谕,是近代天主教社会训导的首份文件。通谕指责社会主义蔑视基本人权,资本主义剥削工人利益;教宗要求政府承担,做平衡劳工与资本家利益的中介者,也主张教会应做社会良心,有责任教育群众。
围绕着重视人性尊严的主题,天主教会发展出对财富集中、失业、国家政权介入、工会角色、私产权与公共利益、歧视等问题的反省和回应,提出道德考量和符合信仰原则的行动指引。由於各地的社会问题和情况差异很大,教会未打算提出一套普遍适用的解决方案。
社会训导从原则到落实为具体的行动过程,曾遇到一些困难。原因是信徒缺乏从信仰角度,反省社会制度所涉及的公义、人权、贫富悬殊等问题的严重性;尤其当信徒自身就是专业人士、中产阶级、当权者或商人等既得利益者。
尽管如此,天主教社会实践依然小有成效。始於1970年代南美洲的解放神学运动,致力於改革贫穷工农所遭受剥削不公义的对待。由德蕾莎(Teresa)修女所创建的仁爱修女会,在印度加尔各答建立垂死之家、贫民之家、老人中心,开启影响世人至深的社会实践工作。
天主教在台湾的社会实践工作,始於1950年。提供的社会服务工作包括医疗、教育、家庭、妇女、劳工、老人、智障、肢障等。由台湾地区主教团的社会发展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共有近百个社会服务机构遍布在台湾、离岛各个角落。
天主教在台建立社会服务工作,除了早於政府部门外,且引发政府重视进而实施公办社会服务工作。1980年代以来,政府已建构福利制度的雏型,加以本土宗教团体注入大量社会救济资源,天主教的社会服务已完成阶段性功能,正思考转型服务如外籍新娘、单亲家庭的关怀照顾等。
中文关键字: 社会实践 , 社会训导 , 社会服务 , 正义 , 尊严
英文关键字social practices , social teachings , social services , Justice , Dignity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