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片冈岩着、陈金田译。1987。《台湾风俗志》(原台湾日日新报出版日文本)。台北:众文图书。
- *林锋雄。1995。《中国戏剧史论稿》。台北:国家出版社。
- *徐亚湘。2009。《史实与诠释--日治时期台湾报刊戏曲资料选读》。宜兰:国立传统艺术中心。
1921年2月,日籍民俗研究者片冈岩在台湾日日新报出版的《台湾风俗志》中描述:「布袋戏的舞台高5、6尺,宽4尺,长1尺半,乍看之下好像一座佛龛。舞台的门柱、门楣、房间、内殿、床幛、桌子、椅子等,上面都雕刻花草山水,并施以金帛,锦绣色彩的小房屋,分别作成柱、楣、楹、桷等部分,可全部装进箱子里,不论在房前或房内等任何狭小地方演出,都可以立刻搭建成舞台。」
1945年3月,前台大中文系教授黄得时於《台湾时报》发表〈无表情的表情--台湾的人形剧与未来〉(无表情の表情:本岛人形剧の将来),文中提及布袋戏表演舞台的优点:「因剧团编制包括操偶演师与乐师,一团只需要7、8个人,舞台可以组合成屋檐型貌且能自由移动,不论在亭仔脚走廊、农家庭院、工作场所都能简便的就地表演,与新剧团一行5、60人的编制,需要常设式剧场的表演大异其趣。」
早期的彩楼因为交通多以人力挑担运输,故多采取吊挂方式,表演时以绳索悬挂於戏棚顶上的横梁,底下再挂绣有戏班名称的「布围」,之後才有木架支撑戏台的形式出现。而「四角棚」、「六角棚」、「水流内」、「水流外」等名词都为戏班描述戏台特徵与功能的内行话语;四角、六角形容彩楼表演的舞台平面形制,六角是四角舞台前缘两角各消一角成为六角形式,变化较四角棚繁复华丽,削角处甚至可以安装两只龙柱。水流内、外则指顶棚小於舞台(水流内)或大过舞台(水流外)的形式。
彩楼屋檐中间内侧斗拱常嵌有一块刻着团名的匾额,二楼花窗细致者甚至有门扇可以开合,除了武打时有「跳窗」的惊险动作,花窗也增加舞台的空间层次。舞台左右两边出入口挂有布帘上绣「出将、入相」,中间也设出入口上绣班名,最特别的是遮掩表演者的两片透雕木刻,称为「加官屏」,亦称「见笑篱」,表演者透过缕空的木刻花窗片来观察观众反应与操作戏偶,这也增加许多文人参与表演的传说联想。
近20年复古风起,全台许多戏班因应政府单位的邀演或巡回海外的需求,斥钜资向中国大陆订制超级彩楼,但金碧辉煌的造型与亮丽色彩反而使视觉受到干扰,不利看戏。
中文关键字: 片冈岩 , 黄得时 , 跳窗 , 加官屏 , 布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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