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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中心
2011-12-03 14:17:34   来源:   点击:

    台湾自七○年代开始,逐渐由以农业为基础的社会过渡到以工商业发展为主的社会,且随着经济生活的富裕改变,也带动了文化建设的发展。1977年9月23日,当时的行政院长蒋经国宣布,政府将在完成十大建设之後,继续进行国家十二项建设,而其中以兴建各县市文化中心为首要,俾以建立台湾地区文化建设的基础。隔年二月,蒋经国更具体的提示,文化建设计画将在五年之内,分区完成每一县市的文化中心;随後再推动长期性、综合性的文化建设计画,使国民能在精神生活上有良好的舒展。基於此政策,十二项建设中的第十二项即是:建立每一县市文化中心,包括图书馆、博物馆、音乐厅(演艺厅),并以国家行政单位等级、各县市人口数为分级的考量,将其演艺厅的功能与规模大小,分为国家级、都会级、县市级与乡镇级。

    随即便由教育部来负责执行这个政策,结合着当时的省教育厅、北高两市教育局与其他专家学者,成立「教育部建立县市文化中心指导委员」,着手研订「教育部建立县市文化中心计画大纲」,并於1978年於行政院中通过执行。其具体计画除了在中央兴建国家戏剧院、国家音乐厅、自然科学博物馆、中央图书馆(现今国家图书馆)等相关硬体建设之外;在台湾省部份,计画建立每一县市文化中心,以图书馆为主体,包括文物陈列室、画廊或美术展览室、音乐厅或集会场所。台北市部分,则计画筹建社会教育馆(现今城市舞台)、美术馆与青年活动中心、迁建动物园、每一行政单位分区建立图书分馆一所。在确立计画大纲後,并由当时的台湾省政府成立「台湾省文化中心筹建委员会」来负责推动,并执行各县市文化中心的筹建工作。

    各县市文化中心遂於1981年到1986年之间陆续兴建,而目前在台湾依各县市共有22所文化中心成立,成为充实当地民众生活的基础文化建设主体,而不仅是提供民众教育及休闲活动的场所,其所担负的任务也包括办理推广文化教育工作、提高当地艺文水准、报导新知消息及新的学术发展等。而在1987年文建会更提出了「建立文化中心特色计画」,计画在各县市文化中心成立地方特色馆,依据各县市的人文历史、传统工艺、产业等资源以及发展的需要,将各地文化中心逐渐地转型,展现了不同於中央主导下的一体性文化内涵,寻求各地方的文化主题性。另外,台湾在废省的主权确立制度下,文化中心也相继在1999年改制为各县市的文化局,更作为国家整体文化与在地文化资产发展的重要基础。

    参考资料

    1. 杨俐芳(2003)。《剧场经营管理》。台北市 : 中国文化大学。
    2. 『台湾空中文化艺术学苑』。网址:http://www.tpec.org.tw/air-art/data/data.asp?sno=338&chapter_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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