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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新光社
2011-12-03 14:18:57   来源:   点击:

    日治时期的新剧团,成立於1926年11月10日,由「台湾文化协会」(以下简称「文协」)新竹支部林冬桂负责主持,系文协为教育民众、推广文化而成立的文化剧团。

    1923年10月,文协举行第三届定期总会时,便将「为改弊习涵养高尚趣味起见特开活动写真会音乐会及文化演剧会」的决议列入议决事项第六条中;1926年3月,该会新竹支部成立「演剧部」,是年11月组成「新光社」,由林冬桂负责主持,并聘请「彰化新剧社」周天启担任指导,当地招募演员彭金源等二十名,於11月23日在「新竹座」举行首度公演,剧目有《良心的恋爱》(周天启导),并由彰化新剧社加演《父归》助兴,24日的演出与23日相同,25日则演出《我的心肝儿肉》。新光社重要干部有林冬桂、彭金源、陈金城、杨国城、谢江申、李维鲸等,对演剧运动尤为积极,不但在新竹州下各地排演,亦到台北、台中二州演出。

    1927年8月间,由文协本部後援王敏川、周荣福、张信义、郑明禄等人,帮忙该社在台中公演四天,剧目有《我的心肝儿肉》、《复活的玫瑰》、《良心的恋爱》、《新闻记者》、《父权之下》等。1928年6月,於苑里公演三天《阔人的孝道》、《复活的玫瑰》、《孔雀东南飞》、《良心的恋爱》等剧;7月在「宜兰俱乐部」公演三天,第四天遭日警禁演,同月14、15日,於新竹座举行「新竹事件释名演剧大会」後,便未见演出纪录。

    新光社经营困难的缘由,应与「彰化新剧社」类似,即与日警的镇压及文协的分裂有关。自1927年以後,由於文协本身的分裂,加上诸多干部和成员受日警镇压,导致被捕或远走大陆,经费日渐短绌,自然无法继续支持文化剧的费用;而原「鼎新社」的重要成员,如陈崁、潘炉等人,和文协的理念亦逐渐呈现分裂,因此与鼎新社同属一系的新竹新光社和彰化新剧社,都有意脱离文协,更使文化剧的活动趋於停顿。在诸多困难接踵而至之下,新光社於1929年以後便销声匿迹了。

    参考资料

    1. 邱坤良《旧剧与新剧:日治时期台湾戏剧之研究(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台北:自立晚报,1992年6月。
    2. 杨渡《日据时期台湾新剧运动》,台北:时报文化,199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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