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诉上〈台湾查某戏〉,《联合报》第6版【联合副刊】,1953年10月16日。 2. 吕诉上《台湾电影戏剧史》,台北:银华出版社,1961。
连锁剧的演出方式,是导演根据上演的舞台剧剧本分幕,将舞台上所不能表演的剧情与难描写之背景的演出,如渡舟、投河自尽等,以电影的手法来取代。民国十几年,林登波为了使江云社能够有别开生面的演出效果,於是仿效日本东京已风行过的连锁剧,运用连锁剧的方式上演歌仔戏,他请来张云鹤担任制片工作,李松峰(即李书)担任摄影,共拍摄八小本,每本约三分钟。主要是配合江云社《杨国显巡案》及《江云娘脱靴》二剧的上演来使用,但因为台湾演出的连锁剧是默片,片中并无指出他们是演何人的故事,因此只要有类似的情节都可以用上。
戏剧学者吕诉上在〈台湾查某戏〉一文中指出,台湾查某戏的创举是在民国8年(1919)由桃园林登波与住在台北的简元魁,在桃园募集女演员组织查某戏班,剧团正式名称为「永乐社」。当时聘请上海鸿福京班马长奎(老生)来负责训练,一年後,在桃园大庙口的露天舞台第一次公演,颇受好评。该剧团自组织以来五年间只演六次而已,此间均由林登波负责经营。第六年由简元魁领军至台北,改名为「天乐社」剧团,再招募新人,进行第二期的训练,但到台北的第二年,剧艺指导马长奎过世,剧团重回桃园,再由林登波经营。林登波再聘来台公演的福州三赛乐京班赵福奎、王世芳与乐师徐金元入团指导,展开第三期的训练,自此以後该团由业余性改为职业性全岛巡回演出。除了演戏时间之外,女演员可自由行动,接受赴宴参加陪酒或唱曲,但绝不卖身为条件。歌词道白皆为京调的查某戏,後来受到最新风行的九甲戏影响,日趋没落,而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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