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教
2011-12-03 14:30:16   来源:   点击:

    道教两大流派之一。又称法派,与道派并列道教两大系统。道派的神职人员称为道士,法派的神职人员称为法师,二者相辅相成,道士与法师可互易角色。道法二门的文献最早从明朝《正统道藏》的〈道法会元〉中便可见其端倪。台湾法教虽源於中国,但自成系统,法师遍及各地,是民俗信仰的特徵。(参见图1)

    台湾宫庙的神谱大致属於法教系统,天神以玉皇大帝为至尊,各宫庙有主神与配祀神,主神称为恩主、主公、佛公。法教的神坛以主神为主,由中坛元帅统领五营将军把守。(参见图2、图3)

    台湾法教派别众多,以闾山派与普庵派为两大系统。神职人员通称为法师,主法者称为法师长或坛头,基层法师称为法官、福官、小法。

    法教科仪分为大法与小法两类。大法指王醮、安厝等一朝、三朝、五朝科仪。小法指济世小科仪,常见的有收惊、祭煞、安座等。法教注重师承,以师徒传授咒法、符法、指法等三坛大法。

    法教的宇宙观是道法自然,人生观是性、命双修,修行次第要依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练虚合道等几个修练程序,最终才能到达与道合一的境界。法教以「雷法」为核心,讲求身、口、意一致的丹法修练,俗话「法师不练功,到头一场空」便说明要成为法教大法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参见法师、法官、小法条)

    中文关键字: 咒法 , 符法 , 指法

    英文关键字spell , talismans , mudras

    参考资料

    1. 1997。明代《正统道藏》〈道法会元〉。台北:新文丰。
    2. 刘枝万。1983。《台湾民间信仰论集》。台北:联经出版社。
    3. 吴永猛等编。2008。《台湾本土宗教信仰》。台北:空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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