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民剧
2011-12-03 14:59:02   来源:   点击:

    又称皇民化戏剧,指日治末期奉行皇民化政策向民众宣传「皇民链成」的戏剧演出,包括新剧和改良戏。

    1937年7月中日战争爆发,台湾总督小林跻造加强实施皇民化运动,内容包括推行「国语」、更改姓氏、参拜神社、寺庙整理……等,在戏剧方面,禁止旧有戏曲活动,强制解散传统戏剧团,只允许新剧和改良戏演出,各剧团为求生存,纷纷改以新名义申请营业。1937年9月,基隆「德胜社」歌仔戏班聘请在台日人橘宪正编导《一死报国》、《母性爱》等,以台语演出,获得官方赞许,是台湾第一个演出皇民剧的团体,并成为皇民剧的示范。橘宪正於同年10月改与蔡南枝合作,成立「台湾新剧团」,日、台籍演员各半,在北港及朴子各演一星期後即告解散。其後蔡南枝再於新竹组织「国精剧团」,於同年11月在台北荣座试演《一死报国》、《母性爱》、《故乡之土》等剧,後聘请日本人指导,再排练《正道之晓》、《责任观念》等剧,於1938年2月在台北荣座试演,接着巡回各地公演。

    这时,一些新剧团也乘机藉由「皇民化剧团」的名义兴起,首先是吕诉上的「台湾银华新剧团」,於1937年8月开始筹备,继起者有黄丁士、黄丁家兄弟组织的「太阳剧团」。1938年以後,更有「新兴」、「民化」、「星光」、「富士」、「明星」、「兴亚」、「帝国少女」、「钟声」、「高砂」、「南进座」、「国风」、「广爱」、「帝蓄」等新剧团,如雨後春笋般纷纷成立。这些剧团大多演技拙劣、内容空洞,无法吸引观众,依吕诉上的看法,当时谈得上是剧团的,只有「星光」、「钟声」、「国风」和「银华」四团而已。

    为了确实统一、管制台湾演剧界,1942年「台湾演剧协会」在「皇民奉公会」指导下成立,规定任何演出都需经协会认定领有会员证,而剧本检阅权统一由台湾总督府保安课执行。当时通过审核获准营业的团体有49个,包括:「国风」、「钟声」、「嘉义国民座」、「国钟」、「南宝舞台」、「星光」、「广爱」等7个新剧团,由歌仔戏脱胎的34个改良戏剧团,以及7个布袋戏团和1个皮影戏团。

    此外,为了弥补城乡各地因禁止传统戏曲演出及大量裁撤剧团後民众对娱乐演出的需求,日本政府从中央到地方成立大大小小的演剧挺身队,并鼓励各地青年团体,以台语演出宣扬国策的情节。1942年1月,「皇民奉公会指定演剧挺身队」成立,排演的都是宣传帝国精神的皇民剧,或批判台湾风俗的剧目。1943年11月,巫永福、杨逵等人假借「艺能奉公会」的名义,在荣座、台中座公演《怒吼吧!中国》,表面上是对同盟国的指责,事实上是对日本军阀暴行的控诉,在皇民剧盛行的当时,别具意义。

    由於皇民剧是因特定的演出目的和意识形态而得名,为战时体制下的产物,主要是配合官方意识型态,标榜「日本精神」、链成皇民,并没有特殊的艺术成就,中日战争结束後便自然停止演出了。

    参考资料

    1. 吕诉上《台湾电影戏剧史》,台北:银华,1961年9月。
    2. 邱坤良《吕诉上》,台北:国立台北艺术大学,2004年12月。
    3. 台湾历史辞典http://taipedia.cca.gov.tw/Dict/DispText.aspx?id=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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