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兴社」期间深受头家器重。期间,知名小生戽斗宝贵与她的妹妹罗郑凤二人从「光明园」被挖角过来,罗木生因而与罗郑凤结为连理。三十岁左右,以当时三百元的价格,罗木生顶下「大兴社」,「大兴社」也改名「日光剧团」,自此,罗木生开始独当一面。直到中日战争战况激烈时,日本开始严禁鼓乐,罗木生为了生活,只好将歌仔戏团改成话剧团,惨澹经营。
民国34年(1945)台湾光复後,歌仔戏快速发展,罗木生迁居高雄,剧团逐渐扩充为四团。「日光」最盛之时约有九十人左右,道具戏服布景可装满五台卡车。民国46年(1957)前後,「日光」吸收大量年龄在十四、十五岁的男女见习生入团学戏,由於见习声乐来越多,剧团演出方式也随之改变:在歌仔戏外还加入了西乐演奏、歌舞、曲艺、特技、魔术表演等,最後才是歌仔戏,而後渐渐不再招收男性见习生,团员全部改用女性。罗木生的「日光歌剧团」与当时陈澄三的「拱乐社」一样,走的是「大型歌仔戏」的经营模式,同样以少女演员为号召,也高价聘请专人编写剧本,也同样出现多个分团的规模。团名以「少女」为号召,自然皆以绑女孩子来演戏。民国五十年以後渐渐分出「日光少女歌剧团一团」、「日光少女歌剧团二团」、「日光少女歌剧团三团」、「新日光少女歌剧团」等四团。民国60年(1971)左右「日光」进入外台时期,并扩增至五团。
罗木生共娶四位妻子,育有九子七女。第一位夫人孙女士於民国49年(1960)率剧团由屏东转往美浓途中,因水灾而亡故。另外三位夫人也都经营歌仔戏团,即现任团长董锦凤 (1931年生,专营「日光少女歌剧团」),与陈秀琴(1946年生,现任「新日光歌剧团」团长)。罗木生因演戏起家,深知演员辛劳,严禁子女进入歌仔戏界,子女全部完成高等教育,无人承其衣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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