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或乐器的起源,有很多不同的说法,如模仿说、性爱说、节奏说……等等,似乎都没触及源头。萨克斯认为:有意的使歌唱旋律变形和非人声化,或许是理解和研究乐器产生的关键(萨克斯,1985,页52)。他认为乐器的产生是由于人声的延续,由以自然的手段到以人为的方法去改变嗓子的音色,这种途径必导致以人工响器来取代嗓音。他认为自然民族的歌曲的产生自纯运动性的、游戏性的、性欲性的或是巫术性的,是以异于常人的发出鼻音、叫喊、悲鸣、声嘶力竭的唱高音等等变形的声音,学者认为歌者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神鬼。而当乐器取代了人声,也被认为,在响木或骨头中就附有神鬼。因此几乎所有的乐器在开始就受到尊重,凡侵犯到乐器的,如挥旋镖或笛子的人要被问罪。所以萨克斯说在旧石器时代的文化中只存在产生噪音的响器,它用来影响自然力及神灵(吓天、吓人、吓鬼、求神……),是发出令人不安的、恐怖的声音。首先出现的是体鸣和气鸣乐器(绝不是伏羲的造琴瑟,絃樂器的出现绝对是较晚的时期),在有节奏敲击自体而发出声音的有敲击棒、悬挂的哗啷棒、干葫芦、裂棒、挥旋镖、刮器、发出咆啸声的大号、螺号,以及只发刺耳的单音的笛子等等。要到新石器时代,才出现树干挖空的开口鼓,不同大小木片制成的木琴、口弦,以及排萧、按孔笛等能奏出旋律的乐器。
所以可以这样说,在旋律性乐器出现之前的响器,其声音不是用来娱乐的,是属于图腾仪式、巫术礼仪的,审美或艺术并未独立或分化,它们只是潜藏在这种原始巫术礼仪等图腾活动之中。
这些图腾活动和巫术礼仪,有的出现在神话中,如前面所提的伏羲造琴瑟等故事,或出现在后世的图腾艺术如胡琴上的龙头、筝的龙池凤眼等等表层文化中,而其中层或深层的图腾文化,我们亦可从史书的记载有所了解。
李泽厚(1994,页16) 也认为,把歌、舞和所谓乐器制作追溯归诸远古神异的圣王祖先,证明这些是一个原始图腾活动:身体的跳动(舞)、口中念念有词或狂呼高喊(歌、诗、咒语),各种敲打齐鸣共奏(乐)。它们既是巫术礼仪,又是原始歌舞。图腾歌舞分化为诗、歌、舞、乐和神话传说,各自取得了独立的性格与不同的发展途径。作为巫术礼仪意义的原始神话不断人间化与合理化。巫术礼仪,原始图腾逐渐由政治与历史取代,这个过程要到春秋战国时代才完成,在这时期中,整个社会意识还是由原始歌舞的图腾活动所笼罩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