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人的情感体验与表达是音乐活动的主要内容时,则对于天地鬼神的颂赞便居于次要地位,当世俗的享乐精神充斥在歌乐中时,则对于礼乐活动中的典章制度的实施也随之淡化,这种在整个社会的音乐生活的重俗轻雅的倾向,事实上是一种时代审美观的改变。春秋战国时期郑卫之音的流行,可以说是世俗音乐的首次抬头,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音乐世俗化,则受到了由丝绸之路大量传入的胡夷之乐。琵琶,是这种文化的代表。(图1.4-8)
胡乐器伴奏为主的乐舞(安阳张盛墓乐舞俑)-伎乐俑出现了筚篥、横笛、竖箜篌、排箫、钹、四弦琵琶及五弦直颈琵琶,是以胡乐器为主力的乐队。
资料来源:《音乐文物大系.北京卷》,页213。
琵琶,古人所谓《马上之乐》,以音乐文化类型来说,这些以游牧经济为主的马上民族,其音乐文化是个体型的,音乐资料来源:《音乐文物大系.河南类》,页202。之「道」以及与这「道」相应的「器」如琵琶,在精神指向上是与钟鼓的宗教音乐文化大不相同的。
琵琶的精神内涵,不具有汉民族的钟鼓乐的宗法文化色彩,它是属于演奏者的,是表达各人情感的。当琵琶进入汉文化后,其形制曾被冠以汉民族的宗法观念,例如晋傅玄的《琵琶赋.序》:「观其器,中虚外实,天地象也;盘圆柄宜,阴阳叙也;柱有十二,配律吕也;四弦法四时……」。这种音乐象征论并不能改变其「胡文化」一个体型音乐文化的物质特性,世俗情感的体验与表达。
琵琶,个体型的音乐文化表现,其呈现出来的是追求繁富的音乐色彩,正如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所描述的「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表现了音乐上的丰富色彩,这种现象不是突然形成的,琵琶族泪(含阮咸等弹拨乐器)在汉代就逐渐出现,在魏晋以来对生命意识的觉醒,再经南北朝来形成的享乐主义与唯美主义,经过了唐初的太平盛世,乃造成了在唐人丰富生活下,对审美情趣,生活风貌与时代精神的一种新的要求与表现,在此盛唐气象下,琵琶生而逢时地展现了多姿多彩的音乐,是琵琶与时代相契合,而时代也造就了琵琶等弹拨乐器在这个时空达到了高峰与完满。(图1.4-9)
唐代琵琶的演奏会(韩熙载夜宴图卷)-韩熙载与众宾客在欣赏琵琶独奏,全场沉浸于音乐欣赏的境界中,反映了当时琵琶曲与演奏技艺之高超水准。
资料来源:《音乐文物大系.北京卷》,页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