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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素臣》
2011-12-03 14:41:09   来源:   点击:

    战後台湾出现对於有?辱佛电影?嫌疑的抗议风波,最强烈的对象,是1966年香港邵氏公司根据清代章回小说《野叟曝言》,改编拍摄的武侠片《文素臣》。并且,此一抗议风波,台湾并非最早发动的地方,而是受到来自东南亚华侨先前在当地大规模抗议该片有严重?辱佛?情节的影响,所以它其实是一种跨国际性的集体抗议大风波之影响下的後续性抵制作为。因此,具有特殊性的时代意义和型态。而

    此一风波漫延到台湾的相关过程如下:

    一、来自境外抗议风波

    1.1966年9月19日,马来西亚佛教总会为反对《文素臣》影片上映,由释果真比丘率领10人代表团,向邵氏的槟城办事处抗议,递交抗议书。马来西亚佛教会主席释竺摩比丘(1913-1971)并发表书面谈话表示:邵氏公司若执意不听,决不中途作罢。所以在101966年月2日,马来西亚佛教总会假吉隆坡雪兰莪佛教分会,召开全马各民族佛教团体代表大会,会中决议通过:用大会名义,呈请政府将《文素臣》毁辱佛教影片,列为永远禁映影片;并成立「防止毁辱佛教影片工作委员会」,公推释金明、释广余、释金星、释振敏、释伯圆、释宗监等比丘及郑天柱为工作委员,开始聘请律师,呈文请求政府,不准放映毁辱佛教之影片。

    2.1966年10月13日,香港邵氏公司在越南西贡市放映该片时,当地的西贡佛教会由世界佛教华僧大会越南区主席释超尘比丘,函告各报,除指责邵氏公司作为不当,并要求禁映《文素臣》影片。而邵氏公司几乎同时在菲律宾宿雾的明星戏院上映该片]时,也同样遭到当地定慧寺释唯慈比丘向戏院负责人提出数次严重抗议,并拟就〈告宿务菲华同胞书〉,广为散发各界,要求共同抵制该片继续放映。

    二、台湾对境外抗议风波的回应始末

    1. 这些来自东南亚教界的佛教徒抗议风波,陆续出现时,虽然香港邵氏公司并未在1969年正式放映该片,但在隔年的春节档期,已预订在台湾各地戏院放映该片。而恰巧当年是大陆爆发?文化大革命?之年,台湾官方则相应於同年的11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当天,明定为?中华文化复兴节?。於是,总部设在台北市的中国佛教会,於1966年11月29日,假台北市圆山附近的临济寺召开?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座谈会?,趁机就东南亚抗议邵氏公司出品之《文素臣》影片诋毁佛教的驻多负面消息,达成决议:向内政部、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五组、行政院新闻局电检处等单位,呈请禁止放映,并公推释道安、释白圣、释道源、释乐观、释悟一、释圣印等比丘,共同到新闻局电检处,请求禁映该片。

    2. 除此之外,素来热心佛教的立法委员:陈成、董正之、陈正修、邓翔宇等共14人,也配合於1966年 12月22日,在立法院第1届第38会期第22次会议上,向行政院提出质询说:现在广播台播送歌曲,大多为淫靡之声,电视台放映影剧,几尽属刼杀之片。兹又闻香港邵氏公司新制充满污秽之《文素臣》影片,为星、马各地所禁映者,竟由唯利是图之商人运入台省,行将上演。「概今大街小巷孩童结伴杀人,酒楼舞榭男女拥抱寻欢,暴戾之气横溢於黉舍,淫靡之风充塞乎市尘。」「中兴基地横遭污染,传统文化备受摧残」,我等关怀世道,引为殷忧。爰趁元首提倡复兴中国文化之会,将此危机坦率陈之,务请对於?表演凶杀淫秽之电影、戏剧、歌曲等,一律从严查禁?。可是,行政院新闻局仍迟迟未正式下令禁应该片。

    3. 1967年1月1日,由?东南亚佛教徒联合防止侮辱佛教电影委员会?的共同主席释宏船比丘,致函?中国佛教会?理事长释道源比丘说:?《文素臣》影片,已被马来西亚政府证实有侮辱佛教,下令永远禁演,闻该片将在台放映,贵会正在抗议,本委员会为防止侮辱佛教拍演之组织,昨在星举行会议时,对贵会之抗议行动,极力支持,特电声援,并此奉告? 贵会,《文》片自始至终,破坏三宝?,并恳?请贵会坚持禁演之立场,望勿赞成将之减去一部分後予以放映,至以为盼。?。

    於是,在1967年1月27日,由释道安、释白圣、释南亭、释乐观、释印海、释成一、释妙然、释悟一等比丘,及冯永祯、郭少石、张若虚等名流护法居士,又在圆山临济寺开紧急会议,并一致决议:即函明华电影企业公司董事长杜桐赖,指出该片完全站在反佛教、破坏佛教立场,且导引观众?诲婬诲盗?,毫无半点教育价值,请暂勿放映。同时决定召开紧急会议,邀请政、党、警各机关派员出席,商议陈情禁止该片之理由,以及万一要放映,佛教徒对抗之步骤行动。

    4. 香港邵氏兄弟影片公司台湾总代理明华电影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眼见事态严重,立刻就在1967年1月27日当天下午三时,邀清?中国佛教会?的释白圣、释南亭等20余人,在台北市抚顺街豪华酒店观看《文素臣》影片,以求能及时平息众怒。然而,释白圣、释南亭等然观看後,仍认为:该片从头到尾充满杀气,描绘奸淫,且有多处形容寺庙出家人有食荤酗酒行为,是一部竭尽诲杀诲盗,侮辱佛教,影响社会善良风气,危害人心士气至钜的影片,若让其在台放映,「实为我全国佛教徒之奇耻大辱」。在1967年1月27日,随即致函行政院新闻局,请求禁止《文素臣》在台放映。

    5. 1967年2月1日,?中国佛教会?为邵氏公司摄制《文素臣》影片侮辱佛教事,再度召开紧急会议,并决议通过成立「防止污蔑佛教影戏书刊委员会」,以根绝尔後类似行动出现,并推举17人,对《文素臣》影片放映采取有效行动。於是在1967年2月4日,?中国佛教会?特分两个请愿组:第一组释道安、释南亭、释印海、释妙然四位长老比丘,一齐到监察院、立法院、内政部请愿;第二组释白圣、释乐观、释悟明、释贤顿、释续祥五位长老比丘,则一齐到行政院、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四、五组请愿。两组的请愿书中,都一再重申:香港邵氏兄弟影片公司出品之《文素臣》影片,完全站在利益考量,纯粹迎合低级社会趣味。像这种损人利己的无意过失,确有借刀杀人之嫌,票房纵能获得高度记录,财源茂盛,但这笔钱不义之财,以邵氏今日事业之发达,资产之雄厚,大可放弃。倒不如多拍一些有助人类和平幸福的圣贤影片,如释迦、观音、玄奘,以及历代高僧故事,不但可以将功赎罪,也有无量功德。

    6. 行政院新闻局,面对如此强大请愿压力,只得下令禁止《文素臣》影片在台放映,而使此一持续多时的抗议大风波,为之顿告平息。  

    中文关键字: 《文素臣》 , 抗议风波 , 辱佛电影

    英文关键字 , Sparked protest , Disgrace Buddha film

    参考资料

    1. 阚正宗,《重读台湾佛教.战後台湾佛教(续编)》,台北:大千出版社,民国93年4月,初版。
    2. 道安法师遗集编辑委员会编,《道安法师遗集》,第10册,台北:道安法师纪念会,民国69年11月。
    3. 佛教新闻版,〈邵氏武侠片文素臣佛教界表不满吁请当局禁止在台上映〉,《菩提树》,第169期,民国55年12月8日。
    4. 〈「文素臣」到处碰壁立院质询促政府禁映〉,《新觉生》,第4卷第12期(民国55年12月)。
    5. 〈为取缔诲淫诲盗之电影戏剧歌曲十四位立法委员向行政院提出质询书〉(民国55年12月9日),《中国佛教》,第11卷第5期,民国56年1月15日。
    6. 国际佛教动态,〈马来亚佛教会上月召开各族代表大会成立工作行动委员会防止毁辱佛教影片〉,《菩提树》,第168期,民国55年11月8日。
    7. 〈宿务佛教界抗议《文素臣》永不放映〉,《菩提树》,第127期,民国56年3月8日。
    8. 〈东南亚佛教徒联合防止侮辱佛教电影委员会主席宏船致中华民国佛教会理事长道源法师函〉(1967年1月1日),中国佛教会典藏档案,《卫教》,编号:8–5。
    9. 〈「文素臣」影片观後感〉,《中国佛教》,第11卷第6期(民国56年2月15日。
    10. 南亭和尚全集编纂委员会编,《南亭和尚自传》。台北:财团法人华严莲社董事会,民国83年5月,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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