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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木惠美子
2011-12-03 14:57:37   来源:   点击:

    在台取名李淑芬,生於1918年1月21日,原籍日本东京市。父亲为商人,父母亲皆反对她学习跳舞,她每天到附近的神社拜拜,终於说服了父母亲,於1931年投入舞蹈行列,日本艺名为铃木惠美子。在台艺名为李惠美。在日本东京时,曾随留法、美、德等国返日名舞蹈家,河上铃子、江口哉等老师先後学习各种舞蹈十余年,颇有心得。并且,曾在东京新宿木兰留洙舞剧场任职十余年。

    民国四十五年,应高雄县、市社教馆及妇女会之请,以李惠美艺名创立「李惠美舞蹈社」,开始教授中华民族舞、芭蕾舞、踢躂舞、及各国民族舞,桃李满天下。李惠美曾任高雄县、市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及中华民族舞稻推行委员会。除教导本社学生外,亦应聘到高屏县市公司机构及各级学校担任舞蹈编导及教练。并应邀参加各种劳军活动,及公私社团典礼、纪念等晚会舞蹈表演,获得佳评。由其在各年度台湾区中华民族舞蹈比赛中,无论团体或个人,均获优异成绩。

    民国55年 获高雄市府颁发推行社会教育绩优奖牌。

    民国58年 应聘担任中央电影公司”群星会”(李行导演)影片舞蹈设计兼指挥。

    民国59年 获高雄县府颁发推行民族舞蹈教育努力奖状。

    民国63年 获中华民族舞蹈学会颁发从事舞蹈研究教学历二十年以上有特殊贡献奖牌。(由教育部蒋彦士部长颁奖)。

    民国64年 台湾区中华民族舞蹈比赛决赛获社会团体组中国民俗舞甲组优等奖。

    民国64年 获高雄县颁发参加64年度台湾区中华民族舞蹈比赛个人组优等奖。

    民国67年 获高雄县府颁发参加67年度全县中华民族舞蹈比赛社会团体及个人组获优等奖。

    民国68年 台湾区民族舞蹈比赛决赛儿童个人组获儿童唱游优等奖。

    民国69年 台湾区中华民族舞蹈比赛,荣获初、决赛社会团体组及个人组,各组优等7个奖,甲等14个奖。

    1995年研究者在高雄李惠美老师家访问她时,她已经不再公开教授舞蹈了,她说:「她驻留在台湾的契机是因为首度来台时,生了一场大病,她先生救了她。李惠美感恩之余,以身相许,成为台湾人。」

    以上经历显示李惠美在台湾南部早期对舞蹈发展的影响力。李惠美的作品,由芭蕾现代到民族舞,由69年的节目单舞码所见,「天山儿女」(中国民俗舞)、「龙的传人」(中国现代舞)、「霓裳羽衣曲」(中国古典舞)、「蓝色多瑙河」(古典芭蕾舞)、「娃娃的梦」(芭蕾舞)、「迪斯可」(现代舞)等,可知李惠美舞蹈认知的多样性与包容度。

    参考资料

    1. 1995年陈玉秀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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