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实施“降消”项目工作要求,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应按照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记录,加盖高危标记,实行专案管理。
2、做好孕产期保健知识宣传进行卫生、营养、科学育人,计划生育知识指导。
3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住院分娩,重危高危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4、各级医疗机构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
5、统一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
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进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录,高盖高危标志,实行专案管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
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