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
四川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由我中心组织的公务用车网上公开询价采购,编号:QZCGC(2008)XJ-003号。经评定,你公司被确定为编号 号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总金额144,800.00元,中标内容详见“采购商品清单”。现将中标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自收到并确认本通知书后3日内,与需求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2、请于采购合同签订后当日内,向我中心交纳中标总金额4‰的中标服务费。
3、请供应商自收到本通知书并签字确认后3日前,必须组织货源到达指定地点(四川或汶川具体由供需双方商定)交货和施工(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满足询标文件规定要求,符合定标表中的中标内容列示的品牌型号、配置、参数要求和原装正品行货),交货时须提供各产品的相应资质和合格证。并由需求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4、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需求单位和相关部门签章的验收单,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若验收过程中商品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的交货期限或施工竣工期限,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5、本通知书一经签收即产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与我中心有关的联系事宜:
联系人:柳东军 王 福 电话:0876-4121470 传真:0876-4126980
收款单位: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汶川县支行
帐 号:53001677336050136493
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注:收到并确认此中标通知书后,请签章传真回复我中心。若在24小时内不予回复,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章): 签收人:
法人代表(签字): 签收日期:2008年 月 日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