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答新华社记者问

2022-09-26 20:08:17 作者: 中央组织部负

四是周密组织会议选举。精心筹备开好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制定科学合理的选举办法。选举前认真做好人选名单说明,讲清楚党中央精神、代表条件、结构要求和人选产生过程,完善候选人介绍方式,组织好酝酿讨论,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实现发扬民主与贯彻组织意图有机统一,保证了选举规范有序、圆满成功。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公布的当选代表,在二十大召开前还要由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有效的代表将出席二十大。按惯例,党中央还确定一部分已经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问:二十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在代表选举中是如何保证质量的?

答:为确保代表质量,选出符合党中央要求的二十大代表,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牢廉洁底线,层层审核、严格甄别,真正把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优秀党员选为二十大代表。

一是严格资格条件。突出先进性要求,严格按照党中央规定的代表应具备的思想、政治、能力、作风、业绩、履职等6个方面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坚持标准、好中选优。一些选举单位结合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科技创新等实际,进一步细化代表条件,并落实到代表推荐提名中。

二是严把政治关。普遍对人选进行严格组织考察,突出政治素质考察,着重了解人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一些选举单位细化人选政治标准具体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凡是不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七个有之”以及“两面人”等问题的,坚决挡在门外。

三是严把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核查要求和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综合运用巡视巡察、信访、审计、专项督察等结果,用好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等成果,梳理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所提意见,综合分析、严格核查,对人选进行“全面体检”,对不宜作为代表人选的进行调整。对金融、企业等方面的人选,分别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意见。对廉洁上有问题或问题没有查清、疑点没有排除的,一律不作为代表人选,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

四是严把身份关。进一步界定党员领导干部、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及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对人选身份进行严格审查,防止身份失真失实和“顶帽子”现象。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人选,一些选举单位通过制定身份认定表、开展实地调研,查核劳动合同、任职文件、户籍证明等,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严格把好人选身份关。

实际工作中,各选举单位注意推荐在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和艰苦环境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据统计,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中,获得过省军级以上荣誉称号的710名,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代表总数的92.1%。

问:二十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情况如何?

答:党中央要求,二十大代表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从各地各部门代表选举情况看,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对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表现出极大政治热情,参与积极性非常高。各选举单位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发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统筹考虑代表选举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召开党员大会、上党课、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利用远程教育、党建网等多种手段,深入扎实、安全稳妥开展宣传发动。针对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和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员等的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信函、上门看望等方式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有的选举单位结合主题党日、“走基层、送温暖”活动,有的采取设立流动票箱、派出马背宣讲队等办法,组织广大党员参与推荐提名。各选举单位基层党组织参与实现了全覆盖,党员参与率平均达到99.5%。广大党员反映,参与二十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增强了荣誉感和使命感,受到了一次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提高了思想认识,纷纷表示要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问:这次代表选举工作在提高党内民主质量和实效方面有哪些举措?如何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愿?

答:党中央强调,二十大代表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注重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各选举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尊重和保障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党员有序参与,使代表选举工作成为一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成功实践,产生了良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充分征求意见。采取“三上三下”的办法开展代表人选推荐提名,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意见。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推荐人选,推荐单位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选举单位确定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时,都根据多数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确保代表人选能够体现广大党员意志。

二是集体研究确定代表人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又发挥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遴选上报推荐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预备人选等,都召开党委常委会(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或党委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按照党委(党组)议事规则集体作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对选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也都通过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