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在地铁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乘客应保持冷静,服从车站工作人员的指挥,配合应急处置。需要紧急疏散时,乘客应在工作人员的指引或广播的提示下,有序疏散。
第十九条乘客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地铁工作人员反映,但不得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服务。
第二十条乘客因自身健康问题或故意、过失造成自身伤害事故等情形,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乘客因自身原因造成地铁运营损失或伤害他人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车站或列车内发现周边乘客有晕倒、抽搐等突发情况时,鼓励乘客间开展互助,同时主动、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并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
鼓励具备急救技能的乘客对急危重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救助人因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等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乘客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予以制止、劝离。乘客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规则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地铁乘客规则》废止。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陕广电报“后浪视频”、梨视频、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