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下午,新郑市龙湖镇警方和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联手,对龙湖镇郭庄村岗东村丝棉加工点进行了检查,要求老板提供相关手续,若没有合法手续将进行取缔,并现场查封了加工点的各种票据。
随后,警方又来到一米阳光加工店,工人见到执法人员来到,纷纷躲了起来。这里存放着大量一米阳光的包装箱、半成品、成品。一些包装好的成品上还写着发货地址:宿州、许昌、商丘、邢台等许多地方。
执法人员叫来现场负责人,负责人称老板不在,现在提供不了手续。映象网甲骨报道记者询问,这个加工点没有门头,而且一米阳光的包装箱上写着“广东佛山市富鱼家具有限公司荣誉出口”,生产地点和厂家地址根本不是一个地方,算不算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称,现在需要检查他们的手续,如果能提供厂家委托加工的手续,就不算假冒产品;如果没有,肯定是假冒产品。现在,要限期让老板提供合法手续,如果没有合法手续,将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