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艺霞的创办人王振玉因观赏日本歌舞团体在台湾的演出後,有了创立类似歌舞团的想法,因而在1960年出资筹备,协同其六妹舞蹈家王月霞及其师舞蹈家林香芸,共同创立「芸霞音乐舞蹈剧团」,以组织规模大、演员水准高、演出节目精采富娱乐性、节目内容以高尚净化自许。於1961年展开第一期的公演。林香芸及王月霞不仅担任舞蹈编导的工作,更以首席舞者的身分上台演出。1962年因林香芸的退出,改名为艺霞歌舞剧团。艺霞仿效日本宝塚歌剧团选择、训练演员的方式,演出时所有角色也全数由女性担纲演出。团员招考采单期制,以严格团规的团体生活方式训练,包含肢体基本动作、编排节目及舞码学习。每一期由训练开始至公演巡回结束,共约2年。公演结束後便重新招考新的团员,淘汰不适用的旧成员。
演出节目内容以舞蹈为主体,采小品呈现,有炫丽民族舞蹈、轻松的流行小品及各国风情的世界舞蹈,康康舞或腿舞为不可或缺的一项表演。其次是戏曲歌舞剧表演,13期共演出12出戏曲歌舞剧,包括:《平贵回窑》、《江山美人与梁祝》、《七仙女》、《鱼美人》、《孟姜女与白蛇传》、《樊梨花》、《玉堂春》、《牛郎与织女》、《宋宫秘史》、《杨宗保与穆桂英》、《金玉奴》、《薛平贵与王宝钏》及《吕布与貂蝉》。最後皆以舞蹈及华丽服装谢幕。从1962年起节目编排及服装设计由王月霞一人担纲,舞团经营日见专业化;聘请专业人员训练团员演唱技巧;服装的设计以色彩亮丽、豪华服饰为主,无特殊固定的样式,多以夸张的饰品搭配;每一期节目皆有不同的专属布景。
节目演出一天三场,每场演出时间长度1小时半至2小时,演出皆在戏院当中进行。初演在台北市中山堂,而後王振玉出资整修第一剧场(今台北市延平北路街口),并达成长期配合演出场地之协议。後期演出多在中南部,高雄於今日育乐中心(今八德二路与同爱街口),台北於远东戏院及实践堂。一次展演20天至一个月,1970年起增加海外演出之行程,受邀至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巡回演出。1971年巡回公演後推出演出纪录唱片,後期则有录音带。「艺霞快讯」由演出戏院不定期发行。
艺霞的创立,带动了许多同类型团体的产生,其中部分歌舞团成立时的理念皆出於想模仿进而获利,但後来并未达到,因而为时不久便消失;也有部分歌舞团陆续出现不良经营方式,甚至走向色情,仅剩下具歌舞团的名、但实为脱衣舞等情色歌舞团,使得具艺术价值的歌舞团渐渐没落。艺霞也因王振玉、王月霞逝世及戏院的改建等因素,於1985年走入历史,为台湾演艺文化史留下了重要的纪录。
中文关键字: 艺霞 , 舞蹈 , 歌舞剧团 , 王月霞 , 林香芸
英文关键字E. Sha , dance , musical theatre , Wang Yuen-Hsia , Lin Hsiang-Yun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