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管
2011-12-03 16:07:00   来源:   点击:

    上四管(又称顶四管):南管之上四管,其编制由四件旋律乐器,加上制乐节用的乐器『拍』所组成,包括琵琶、洞箫、二弦及三弦。其中前两者为弹弦乐器,洞箫为吹奏乐器,二弦为拉弦乐器。

    南管所称的『拍』,就是拍板,以五片质地坚密的木片组成,唐代以来拍板以六块总和型制较多,至清朝之後始为五块型制。

    南管使用的琵琶,短颈、曲项、有梨形身躯,上有四弦,定弦法普通为d-g-a-d1,琴颈与音箱面板上共有十三或十四个琴格,琴颈上的琴格称『相』,有四相,而音箱上之琴格称『品』,有九品或或十品两种型制。音箱左右开有二新月型音孔,称凤眼。

    洞箫(南音尺八),在唐朝宫中为非常重要的管乐器,昔日也有以笛子代替。因管长一尺八寸(约58公分)而得名。有十目九节─指竹子的十个节与这些结语节中间的九段。共有六个指孔,承续唐代尺八的六孔规则。全按最低的所谓筒音因高为d1音。藉由吹奏用气的多寡,可吹奏出约d1-b3的音域。

    二弦,琴杆有十三个竹节,也有称十三总兵。定弦普通为g1-d2,倍士管时为f1-d2。所拉奏旋律大致与洞萧相同。

    三弦为长颈弹拨乐器,文字记载最早见於明代杨慎的《升庵外集》,言『今之三弦始於元时。』但在四川省广元县罗家桥的古墓中,有两个造型清晰的三弦乐伎石雕,其墓葬时间为南宋淳熙年间(1174-1190)。三弦於明朝时,流行於中国南方。有一个方形小音箱,两面皆蒙以蟒蛇皮。琴颈颇长但并无琴格,尚有三弦,定弦为A-d-a。以指甲弹奏,弹奏指法与旋律跟琵琶几乎一致,为二者相差一个八度,且三弦音量较小。

    上四管为南管音乐中最重亦的乐团型制,指、曲、谱三种乐曲形式,皆可以上四管演奏之。而较大型的十音乐团编制,也是在上四管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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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资料

    1. 吕钰秀(台湾音乐史)台北:五南图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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