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板。1994。〈访胡台丽谈「原舞者」与原住民歌舞的舞台化〉。《表演艺术》,14:68-77。
- 谭雅婷。2004。〈台湾原住民乐舞与文化展演的探讨-以「原舞者」为例〉。硕士论文,台湾师范大学音乐研究所。
- 黄姿盈。2006。〈原住民歌舞团体的演出形式与音乐内容-以「杵音文化艺术团」为例〉。硕士论文,台北艺术大学音乐学研究所。
- 吕钰秀。2003。《台湾音乐史》。「台湾史硏究丛书」。台北:五南。
- 胡台丽。2003。《文化展演与台湾原住民》。「台湾硏究丛刊」。台北:联经。
- 王嵩山。2001。《台湾原住民的社会与文化》。台北:联经。
以历史进程来看,1980 年代前的原住民传统文化,在政治打压与社会漠视之下,传统音乐与祭仪快速崩解消失。此时期原住民表演多附属於观光事业体之下,歌舞内涵以多族群的精华展现为主,不强调单一族群的特色,而倾向於提供一种整体的山地风情,做为观光行程中的一项文化消费与体验。其中,「乌来山地文化村」、「阿美文化村」等文化村,即为此时期具代表性的原住民歌舞表演据点,而南投「九族文化村」与屏东「台湾原住民文化园区」则为此展演类型之集大成者。
1990年代之後,属於地方性、部落性的原住民歌舞团体开始蓬勃发展。由於不再隶属於特定事业体与机构,因此在表演内容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在歌舞内涵上主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1990年代的原住民歌舞表演,多以「原住民」整体做为号召,表现出多族群、泛原住民化的歌舞内容;而第二类为2000 年代之後,多以单一族群做为标榜,并着重於呈现该族之歌舞特色。
无论是前者或後者,这些由部落间或部落外的族人自发而成的原住民歌舞团体,其最大的共通点,是对於传统原住民文化艺术之美,具有强烈的保存与传承使命,而不以商业利益做为优先考量。其中,高山舞集(1991)、原舞者(1991)、台湾原住民原缘文化艺术团(1994)、杵音文化艺术团(1997)、布农原声文化艺术团(1999)、巴奈家族文化艺术团(2000) 等,均属此类团体。
原住民歌舞表演所呈现的音乐风格,可分为「传统式」与「现代式」两类:「传统式」意指该音乐是为传统的原住民歌舞音乐,不加入新式素材及元素,表现手法则是经由传统的歌舞、唱奏方式来演出;在声响效果上的特性,主要是以人声为主的旋律线条、单声部或多声部的旋律进行,有时配合简单节奏的拍手以及踏步等肢体律动,鲜少使用乐器、现成音乐做为伴奏等。「创新式」则是该音乐虽在曲、词等方面,具有原住民传统音乐的全部或部分元素,但另加入新的编曲或唱奏方式;其音乐类型多使用近现代创作歌曲,表现手法与声响效果上,则多使用新的配器、编曲、唱奏、不同的诠释方式等,使之成为听觉风格上,具有不同声响效果的音乐内容。
在展演形式方面,则可划分为「单曲」、「组曲」与「套曲」。「单曲」的形式,主要指的是在整场节目中,以单首歌曲、乐舞的方式呈现,每首歌舞的内容不具有前後相关的主题性,也不加以作主题式的概念呈现,主要是以表现单首歌舞乐曲的特色为主。「组曲」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曲衔接,每一个组曲中的单曲,均具有编排上的连贯性与意义,在概念上这些单曲的衔接被视为一个完整的组曲。组曲的安排,可单独以一个组曲出现於一个节目演出中,也可由数个组曲串接,形成一个节目。「套曲」则是藉由故事主题性的顺序铺陈、演出方式,将不同的歌、舞等内容,以具有前後连贯性的手法,编排於该故事主题之下,形成一具有剧场形式的整体演出;套曲内也可能包含有一个以上的组曲,互相衔接而形成。
中文关键字: 原住民音乐 , 原住民舞蹈
英文关键字Music of Aborigines , Dance of Aborigies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