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70年代,随着观光产业日趋活络,文化资产保存概念觉醒,中央街的保存发展受到重视,旋於民国73年经内政部指定为历史街区保存区。但由於政府缺乏积极的作为,又限制房舍的改建,导致屋舍倾倒,空屋率上昇。民国80年经相关单位多次协商,将保存区变更为「中央街文化风貌特定专用区」,当地居民更在民国83年成立「第一街振兴协会」,民国90-91年间,获离岛建设基金补助经费进行重建,直到民国94年6月「澎湖县中央古街新商圈文化发展协会」成立。从指定为保存区,至完成重建,一共历经20年。重建後的中央街内仍保有三级古蹟「四眼井」,县定古蹟「乾益堂中药行」,澎湖最早的旅社「中央旅社」等;并紧临国家一级古蹟天后宫,是一条深具人文与历史轨迹的古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