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沿革】
民国五十九年,当时的台湾省政府依五十八年七月十五日公告之「发展观光条例」,将日月潭公告为「省定风景特定区」,但因无公告范围且台湾省政府并未设置专责管理单位,故委由南投县政府代管。民国六十八年发布「风景特定区管理规则」。交通部观光局七十七年修正发布该规则,七十八年至七十九年间,并依该规则订定风景特定区「国家级、省(市)级、县(市)级」三级及各类型之评监标准,分批办理全国风景特定区之等级评监,当时日月潭评监分数已达到国家级风景区之门槛,但考量其本为「省定风景特定区」,且南投县政府已设专责管理机关,故民国八十一年仍由台湾省政府公告为「省级风景特定区」,由南投县政府代管。民国八十八年因九二一大地震,日月潭受灾严重,当时总统李登辉先生前来日月潭了解灾情并裁示日月潭应结合邻近观光据点,尽速提升为国家级风景区,因此由交通部办理相关作业,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告为「日月潭国家级风景特定区」,并於八十九年元月二十四日成立「交通部观光局日月潭国家风景区管理处」专责管理,并进行规划与重建工作。
【所辖范围】
日月潭国家风景区经营管理范围以日月潭为中心,东以水社大山之山脊线为界,南侧以鱼池乡与水里乡之乡界为界,北临鱼池乡都市计划区,含括原日月潭特定区之范围并扩展到邻近之头社社区、车埕、水社大山、集集大山、水里溪等据点,总面积约为9,000公顷。行政区域位於南投县境内,主要包括鱼池乡及水里乡。
【组织架构】
依据「国家风景区管理处组织通则」,组织体系为处长、副处长,并设秘书,下设企划课、工务课、管理课、游憩课四个课与秘书室、会计室、人事室三个室,另下辖有车埕管理站、伊达邵管理站两个管理站。其中游憩课下有水社游客中心与名胜街游客中心。
【观光资源】
日月潭国家风景区以「高山湖泊」与「邵族文化」为区内两大观光重心,结合水、陆域活动,提供高品质且多样化的休闲渡假游憩体验。
「日月潭」为台湾最大的淡水湖泊,海拔748.48公尺,潭面以拉鲁岛为界,东侧形如日轮,西侧状如月钩,群山环绕,风景绝佳。日治时期,日本人为兴建发电厂,引浊水溪的上游溪水注入日月潭,使湖面水位提高,更扩大日月潭水域面积。
日月潭与鱼池、头社、埔里等地旧称「水沙连」。邵族自古便聚居於此,清嘉庆、道光年间,大批汉人与平埔族群陆续垦殖,形成水沙连地区丰富的多种族人文特色。邵族是居住在日月潭的少数民族,是台湾原住民族当中人数最少的族群,至今人口仅剩280多人,独特的语言、血缘与社会文化特徵,造就此区特殊的人文特色。台湾光复後,日月潭周围的玄光寺、玄奘寺、慈恩塔与文武庙等建筑陆续兴建或整修完成,使日月潭地区除了邵族原住民文化之外,更添人文之胜,成为远近驰名的观光旅游胜地。
中文关键字: 日月潭国家风景区 , 南投县 , 邵族 , 水沙连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