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于2006年12月17日通过中介租住了一个单间,出租方是“二房东”,房子是两房一厅,相
当于是“二房东”把其中的一个房间转租给我女朋友,当日与“二房东”、中介签订三方租赁合同,我
女朋友当日交纳了如下费用:中介佣金200元,向“二房东”交了一个月租金400、押金800(两押一租)
,租期到2007年5月17日。
住了半个多月,我女朋友因工作调动,于2007年1月10日提出退租,并于2007年1月14日把行李物品
等全部搬出,“二房东”口头同意退租但不肯退还押金800元,为了这事我们多次找“二房东”和中介协
商,但他们推来推去,就是不肯退还押金,搞得我们很窝火。
其它事实:
1、“二房东”把房间转租给我女朋友,大房东(业主)并不知道;
2、合同里约定退租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否则扣除押金当违约金;
3、“二房东”没有亲自签合同,是她女儿代签的,合同上签的是“二房东”的名字;
4、租房前“二房东”的口头承诺没有兑现,如家电完好(实际有些是坏的,根本不能用);“二房东”
女儿的男朋友也在厅里睡,原来说是经常出差不在的(实际天天都在),等等。
Quote:
1、按照合同约定,你女朋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现在你女朋友已违约,对方的确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押金当违约金。
2、建议你与对方协商,不过要回全部押金的可能性不太大,或者你也可以考虑找人接替你女友继续租住此房。
3、如中介方有欺诈行为,你可向其公司投诉或向中介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