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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 意识消失;
-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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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 不能工作;
-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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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
-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 明显职业受限;
- 社会交往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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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 职业种类受限;
-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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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
-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 社会交往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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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 各种活动降低;
- 不能胜任原工作;
- 社会交往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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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 社会交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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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远距离流动受限;
- 断续工作;
- 社会交往受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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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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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 在受伤之日起一年之内,只要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治疗时的病历卡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向该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该部门工作人员会对伤者受伤过程及有关事宜进行调查核实,在伤者完成全部治疗之后给出工伤鉴定结果,并由医院出示医疗诊断证明书。
-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
- 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 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过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业不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伤者必须凭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证明自己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办理工伤鉴定。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一式两份,自己手中留一份。这样在出现以外纠纷时,才可以有所依据,通过正当途径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
介绍
依据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鉴定结果分10个等级。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补充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