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 其他规定:《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黄标车 说明:解释见补充部分”车型、年限、城市管理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调整“黄标车”补贴标准。
-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必备材料: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八个方面的材料。
-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 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
- 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 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介绍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10部委日前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单位或个人报废使用不足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
补充
提示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时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