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清领台湾,不鼓励移民,1684年(康熙23年)颁布「渡台禁令」,直至1874年(同治13年)始完全废除,禁令中禁携眷规定的施行,使得「罗汉脚」(单身汉)很多,因为平埔族为母姓社会,行招赘婚制,因此许多汉人移民入赘平埔家族,一方面解决成家的问题;一方面也可以获得土地,达到拓垦目的,故留下「有唐山公、无唐山妈」的俗谚。
移民離乡背井,极为重视血缘、地缘关系,为了求得心灵的慰藉,一方面透过庙宇,从事信仰活动和组织;另一方面,透过血缘关系,发展宗族组织。一般而言,台湾汉人的宗族组织,大致可分为以「唐山祖」与「开台祖」为祭祀中心的两种类型。以「唐山祖」为祭祀中心的宗族组织,是由居住地相近但不一定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者,以唐山(指中国大陆原乡)较显赫的同姓人物为祭祀对象,以入股的方式组成。以「开台祖」为祭祀中心的宗族组织,则是由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者,以来台第一代祖先或其後代为祭祀对象,由祖产中拨出一部分资产做为祭祀费的方式组成。
台湾最大规模的移民潮为1949年前後,来自中国大陆各省的移民(俗称外省人),估计约200万人,这批新移民为相互扶持,则以省为单位,组成各地同乡会,如山东同乡会、江西同乡会等。
由於社会风气与经济发展的改变,与外籍配偶联姻的数量也逐渐增加,到2007年12月,外籍配偶人数约40万人,其中63%来自中国大陆;因经济因素旅居或移居台湾的外籍人士还包括专业人士与劳工(以印尼、菲律宾、泰国、越南为主),前者约2.8万人,後者约36万人。
在不同时间、从不同地区先後到达台湾的移民,经过冲突、融合,都在台湾寻找一个新的身分认同。社会的特徵表现在移民本身对台湾的认同感;在血缘意识及祖先崇拜的仪式上也不再着重「落叶归根」,现代化的过程中,血缘观念逐渐淡薄,逐渐衍生出新地缘社会。
中文关键字: 移民 , 外籍配偶 , 外籍劳工
英文关键字immigrant , foreign spouse , foreign labor
参考资料